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崇明经济和社会发展
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分赴本县13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
连日来,县委书记彭沉雷,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卫杰,县政协主席范陈杰等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分别带队,对本县13家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查阅台帐等方式,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三是落实“廉洁办博”规定;四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
彭沉雷在县教育局检查时对该单位党委、行政班子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肯定。彭沉雷指出,教育是一个特殊行业,各方关注度高,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要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制度,切实减轻家长负担;二是要加强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明确纪律要求,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四是要抓校长队伍、校班子队伍建设,在思想、生活、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律、作出表率。赵奇在港沿镇检查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狠抓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分工方案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
周卫杰、范陈杰也分别来到陈家镇和堡镇作专项检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要求。
据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专题书面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