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烟芝政征〔2013〕1号)
因旧城区改造需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白石区片G、H地块住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 二、征收范围 G地块:东至青年南路,南至新石南路,西至新阳街,北至新石路。具体包括青年南路247-263号、青林街10-23号、青松街11-25号、青杨街1-15号、南开街1-10号、白石六街121-129号、新明街1-36号、新石路1-13号。H地块:东至新阳街,南至现状山体,西至现状山体,北至新石南路。具体包括新锦街1-3号、8-18号,新石南路19-32号、新阳街10-27号。 三、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 实施单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四、办公地点和电话 办公地点:白石区片改造项目指挥部,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新石南路最西端(新石路小学操场南侧)。 办公电话:6253191、6253607、6252087、6252075。 五、签约奖励期限 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10月28日。 六、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在白石区片改造项目指挥部和征收范围内张贴,同时通过报纸和网站公布。被征收人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或者到白石区片改造项目指挥部领取。 被征收人不服本征收决定,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步伐,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已纳入芝罘区今年改造计划,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制定该区片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 G地块:东至青年南路,南至新石南路,西至新阳街,北至新石路。具体包括青年南路247-263号、青林街10-23号、青松街11-25号、青杨街1-15号、南开街1-10号、白石六街121-129号、新明街1-36号、新石路1-14号。H地块:东至新阳街,南至现状山体,西至现状山体,北至新石南路。具体包括新锦街1-3号和8-18号、新石南路16-32号、新阳街10-27号。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25号)、《关于印发
***:1、征收范围示意图 2、G、H地块总平面图、回迁安置房户型图和楼层价格调换表 3、建城西府总平面图、回迁安置房户型图和楼层价格调换表
责任编辑: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