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集镇禁种铲毒倡议书—
广大朋友们:
近年来,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新型毒品的泛滥,给居民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吸毒对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引发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并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罂粟,是鸦片、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每年四五月份开花、结果,罂粟果俗称“大烟葫芦”,长期食用其幼苗或果实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危及生命。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现在即将进入罂粟开花、结果期,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
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构筑拒毒防毒的牢固防线。关爱自己的家人,积极劝告、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用爱心使身边的家人、朋友远离毒品的危害。
三、切实增强“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处理涉毒案件。
四、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三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对于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和贩卖罂粟壳的,一经查实,将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朋友们,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远离毒品、抵御毒品诱惑,坚决不种植毒品原植物,为提高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贡献自己的力量。
禁毒举报电话:110或 0530-7844720
三春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