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组团取经我市长护保险试点工作
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雷耀堂(前排右二)一行实地考察福寿居老年公寓长护保险养老机构护理情况
座谈会现场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学国介绍我市长护保险试点工作
市人社局医保科长郭后华同志为陕西同行作PPT讲解
(荆门日报记者谢冰 通讯员郭后华高琼)9月14日,来自三秦大地、超过40人的调研队伍在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雷耀堂带领下,来荆考察学习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这是继8月13日国家行政学院刘旭涛教授来荆调研之后,省外人社部门组团再次前来取经。2017年以来,已有30多批次、来自全国各地的考察团队,学习调研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做法,这意味着我市长护试点工作经验已在市外、乃至全国形成可资借鉴的路径,同时也在全国起到先行先试、改革探路的导向性作用。
长期护理保险被誉为继五大社保之后的“第六种社保”,是兜底民生需求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我市被纳入全国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两年多来,我市人社部门高点定位“国际视野、国家试点、湖北经验、荆门作为”目标,围绕政策制度框架、定点机构建设、护理队伍发展、服务标准体系、信息软件研发、商保合作经办“六个突破”,快速摸底测算,精心设计制度,率先出台方案,初步形成了一个制度覆盖全民、一个标准适用全员、一个部门服务全程、一个网络贯通全城的基本政策体系和经办服务机制。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参保245万人,当年筹资1.96亿元,正在享受待遇1677人,基金支付月人均2380元。
我市长护保险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4%筹资,由个人缴费、医保补助、财政补贴“三家抬”,2018年个人缴费均为30元。实行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挂钩,累计缴满15年、30年、45年、60年,待遇分别提高4%、6%、8%、10%,鼓励早参保、连续缴费。根据保障对象的护理需求,提供三种服务方式,即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院护理。考虑老人“恋家”传统,将居家护理细分为全日和非全日护理。其中全日居家护理为护理人员到保障对象家中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非全日居家护理为护理人员到保障对象家中提供每日不超过3人、每人不低于2小时的护理服务。
我市长护保险经办实行“三统一”:统一申请条件。参保人员不分身份、年龄和职务高低,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或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生活不能自理,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40分的,同等享受长护待遇。统一评定办法。全市失能人员由县市区统一申报,市级经办机构集中组织专家统一评定。统一支付方式。应由基金支付的护理服务费用,统一由经办机构支付给定点机构,再由定点机构发放给护理人员。
我市长护保险建立差异化待遇支付标准,护理费用按床日实行限额管理,由基金按比例支付,以此引导失能人员合理选择护理方式。其中,居家护理限额100元(其中非全日居家护理40元,全额支付),支付80%;养老机构护理限额100元,支付75%;医院护理限额150元,支付70%。
长护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我市人社部门先后10余次受邀在全国会议交流长护保险工作经验,人社部两次发来感谢信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市试点方向高度契合国家要求,经验可复制推广,成效明显,发挥了较好的改革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