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法制宣传形式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我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普法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12月2日,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大良街道办事处在大良顺峰山公园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司法局局长杜镜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伟伦等领导以及区属各部门、双管单位、律师事务所等30多个单位的100多名专业人士参加了活动。
杜镜初同志在活动中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也专门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而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我们要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工作,促进和保障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活动通过舞台表演、律师点评、有奖问答、法律图片展览、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禁毒、“三打两建”、预防犯罪、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来自区法院、律师所及南方医科大学的法官、律师和学生
为现场群众表演了《秋香反点唐伯虎》、《包公断案》、《“‘山寨’王老吉”》等普法小品,以艺术的形式反映了古代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变迁,反映了我区“三打两建”的工作情况和成效,解读了《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诉讼保护,并展现了优秀法官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情况。通俗的语言,诙谐的表演将无形法律知识转化为有形的场景深植于群众心中,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效果。为进一步加深群众对小品所涉及法律知识的认识,我们请区内知名律师进行了分析和点评,并增设了有奖问答环节,现场学法气氛浓厚。虽然活动当日细雨霏霏,但群众学法热情不减,咨询法律问题、浏览宣传板报、翻阅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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