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顺民心得民意
自治区决定当前将陆续为民办一批实事:继续推进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建设,进一步提高农牧区中小学教育“三包”经费,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这些实事,件件都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顺民心、得民意。
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国力日益强盛,自治区的发展日益昌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在获得提高的同时,也从国家和自治区的发展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和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区仍然有部分地方、部分群体生活还比较困难,发展能力尚显不足,需要党和政府帮一把、扶一下、送一程。自治区决定为民办的这些实事,就是对基层群众和部分弱势群体的连心之举、有力相助。这一德政之为,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区的生动实践,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万里高原的切实体现,更彰显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所在,是人民政府的行为所系。我区当前将为民办的这些实事,可以说件件体察民情,件件关乎民生。它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既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了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了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政之所兴,在顺民意。”自治区将为民办的这些实事,再一次有力地表明:我们的党和政府忠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始终不渝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