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扶组〔2016〕19号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等单位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扶组〔2016〕19号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等单位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
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直、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等7个单位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
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
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4.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金融精
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5.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培育“领头雁”农村
青年人才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
实施方案
6.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助力残疾人精准扶
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7.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千企帮千村”精
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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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精神,深入实施《***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实施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为重点对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科技服务、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为特色的科技扶贫模式,全面整合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幅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增加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收入和改善发展环境,促进贫困地区实现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引导贫困村发展科技特色产业。针对贫困村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一村一业”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并完善“科研机构+试验基地+行业协会+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整合多方资源,开展“产村”合作,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村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3年扶贫攻坚期间,支持一批贫困村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展试点示范,形成“科技引领、产业带动、整村脱贫”的科技扶贫新局面。
(二)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创业。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支撑作用,积极鼓励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村进入贫困户开展科技服务,与农户、村办企业、种养基地等结对帮扶,开展精准扶贫行动;积极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进入贫困村,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3年扶贫攻坚期间,支持一批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创业,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三)加强科技对口扶贫示范。根据贫困村的自然条件与资源秉赋,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一批适于贫困村科技产业发展、特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其他民生事业发展的适用技术与成果。以贫困村为单位,推广示范优良农业良种,推动实施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为主的中长期增收项目,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产增收。积极推进科技对口扶贫示范,凝练可复制、能推广的科技扶贫技术、科技扶贫模式,打造一批科技扶贫示范村。
(四)开展贫困群体实用技能培训。紧密围绕我省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科技需求,依托有关科技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为贫困户提供切实有效的脱贫技能培训服务,增强贫困户的创业和就业能力,更好地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同时,立足贫困地区产业生产水平提升,突出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带头人的培训,引领贫困户积极脱贫。
(五)完善科技扶贫信息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服务网络,积极推进科技扶贫信息服务,建成贫困村优质农产品等推广、销售及农资供销电商绿色通道,为贫困村和贫困户优质产品提供生产、经营信息云服务。3年扶贫攻坚期间,在村村通农业电子商务信息网站推送一批贫困村优质农产品,加速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商品流通。
(六)组织科技下乡扶贫活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省市县联动,积极鼓励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在贫困村开展科技下乡活动,集中开展系列科技咨询,采用“课程讲解”“摆摊咨询”“田头示范”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生产技术指导,及时有效解决贫困村、贫困户所遇到的产业发展技术难题,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的科学素质和致富能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七)编写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丛书。针对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及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农业科技产业的共性技术问题,集成编辑一批先进适用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技术和一批适于贫困地区贫困村种养的农作物和经济动物优良品种名录,形成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用农业技术丛书和科普挂图,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首批印制丛书和科普挂图各500套。3年扶贫攻坚期间,根据产业发展和需求,可适当调整内容,扩增印制数量。
(八)加强科技扶贫服务平台建设。重点依托粤东西北中心城市,建设面向贫困村、贫困户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贫困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能力建设,使贫困村贫困户能就近便利地享受到科技服务。推进高校院所与贫困地区的紧密结合,将众创空间引向农业农村,支持乡贤返乡、草根能人、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建设一批农村星创天地。推动有条件的孵化器、专业镇、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创新平台和贫困地区对接,加快科技成果与贫困地区生产资源大融合,实现产业扩散、人员对接、要素聚集、创业转化等功能。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16年4-7月,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深入了解我省贫困地区的科技需求,制定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年攻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用农业技术丛书和科普挂图编写。
(二)第二阶段:2016年8月-2018年10月,积极引导贫困村发展科技特色型产业、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创业、加强科技对口扶贫示范、贫困群体实用技能培训、组织科技下乡扶贫活动,进一步完善科技扶贫信息网络,建设科技扶贫服务平台等工作。方案各项目标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三)第三阶段:2018年11-12月,对有关单位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成立科技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省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统筹部署,研究科技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和农村科技处,负责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日常工作。贫困地区有关市、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建立健全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及其他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科技厅按照相关经费测算要求进行安排,重点支持贫困村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与创新创业、发挥科技平台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编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技术手册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推进贫困地区协同开展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及经费的安排,定期检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全省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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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加强贫困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夯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支撑,现制定我省新时期环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2016-2018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城乡统筹的原则,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强化贫困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我省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一是以相对贫困村庄相对集中的县为单位,积极推进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切实解决区域性农村环境问题。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导鼓励县、乡镇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树立生态化设计理念,把治污工程建设与生态修复、景观营造有机结合,建设美丽乡村,对创建成省级以上生态镇给予奖励20万元。建成一批相对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
(二)强力推进贫困地区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贫困地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2018年底前贫困区域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按规范设立标志牌,在人类活动频繁影响较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对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坚决依法予以整治、搬迁或关闭。三是加强贫困地区重污染河流(练江、小东江等)综合整治,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扎实推进贫困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完成减排任务的畜禽养殖场的资金奖励比例,激励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按照国家和省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要求,加快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并在全省贫困地区推广应用畜禽废弃物管理示范工程。二是加大畜禽养殖业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形式,严格查处畜禽养殖业违法行为,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充分发挥环境准入的倒逼作用防止污染向贫困地区转移。正确处理贫困地区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准入底线,严格控制超出贫困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新增产能,突出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向贫困地区转移。采取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等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后发优势,优先发展低消耗、少污染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
(五)加大对贫困地区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对贫困地区环保产业在环保技术、资金上大力支持,政策上加强指导,帮助贫困地区环保产业做大做强,引导环保企业增加相对贫困人口就业机会,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
(六)加强贫困地区市、县、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省以下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加强对贫困地区所在的县(市、区)级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空气站建设的补助;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装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设备;加强对贫困地区监测技术人员和农村环境监察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环保意识。
(七)加强智力扶贫。在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户中,实施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强智力扶贫,计划每年让30户相对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免费就读省环境保护学校,组织环保学会、产业协会开展环保技能培训和岗位实训,为相对贫困户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摸清底数阶段:(2016年10月前)。以2277个相对贫困村为重点,开展环保精准扶贫的前期准备工作,摸清贫困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现状,明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制定详细的环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表。
(二)示范带动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6月)。组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畜禽废弃物管理示范工程等试点,摸索积累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8年9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环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环保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挥其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职能,及时研究解决环保精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级环保部门重点出台和落实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和措施,市县环保部门作为环保精准扶贫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扶贫工作落实、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统筹资源、强化实施。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扶贫、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政策倾斜。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级对贫困地区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对于贫困地区纳入中央或省级环境保护规划且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资金支持。加快对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审批,积极做好服务。同时,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撬动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环保建设。
(三)全程***问责。把环保扶贫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地方环保部门及时问责。加大对环保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督导、稽查和审计监督。贫困地区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环保精准扶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宣传环保精准扶贫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党委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推进环保精准扶贫工作的决心,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地区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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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和农业部等九部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扶贫指导意见》(农计发〔2016〕5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受益精准、产业精准、项目精准、绿色发展的原则,瞄准具有一定农业产业基础和劳动生产能力的44.86万贫困户127.5万贫困人口,开发当地农业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到户精准扶持。用三年时间,扎实推进农业产业扶贫,让贫困农民参与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分享全链条收益,增强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促进贫困农民脱贫增收,为全省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目标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农业产业扶贫规划。组织编制省、县两级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科学设计帮扶项目,明确项目带动主体,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省级规划重点是科学确定特色农业产业、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增强农业产业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县级规划重点是确定具体帮扶特色农业产业,将特色农业产业和发展项目规划到户、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精准到户。
(二)科学确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推进行动。在摸清贫困户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资源禀赋、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经营现状、农产品市场空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以及农业产业覆盖面的基础上,引导2277条贫困村以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级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为主要内容实施“一村一品”行动,指导贫困户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主选择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确保农业项目精准入户,提升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造血功能。按照连片规划、连片开发,培育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统筹资源扶持贫困地区创建若干个由贫困户组成的脱贫农民合作社或种养示范基地,粤东地区重点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推进特色水果、优质蔬菜、高山茶叶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和休闲食品加工业,粤西地区重点发展冬季北运菜重要生产基地、热带水果,粤北山区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落叶性水果、反季节蔬菜、林下种养业等,开发具有山区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脱贫特色农业产业体系。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自主经营权,发展什么特色农业产业、种养多大规模等由贫困农户自行决定。
(三)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贫困地区培育打造行业领军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广“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贫困农户”模式,建立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紧密联结的利益保障机制,提高贫困户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受益度和组织化程度。立足地区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有效对接、精准帮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助推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作用,带动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加快发展现代种养业。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级加工,提升加工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高其农业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让贫困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条收益。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此基础上引导贫困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贫困农户积极承接流转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特色种养业、林下经济。探索扶持家庭农场的有效措施,制定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引导种养大户规范运行,支持贫困村种养大户规范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培育一批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有农业扶持项目优先向贫困村或贫困农户创建的家庭农场倾斜,提高贫困农户的经营性收入。
(四)创新农业产业扶贫模式。瞄准建档立卡且具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条件的贫困户,因户施策,精准脱贫。一家一户能干的特色农业产业,要将扶持农业项目、资金直接到户,精准扶持实现自我发展的农业产业脱贫。一家一户无法干的,可引导贫困户入股成立脱贫合作社,联结或入股有意愿、有实力、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帮扶农业项目、资金作为贫困户的入股资本金参与特色农业产业经营,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和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精准到户。推广特色农业产业订单帮扶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农业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贫困户生产、提供产品,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收购产品,政府扶持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
(五)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贫困农户的大田种植、禽畜养殖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改进贫困地区农业监测统计、市场分析、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贫困地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继续推动大型农产品连锁企业与贫困农民合作社对接合作,加强贫困地区村企直接对接,减少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主打产品、主导品牌申请资质认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地方特色的“三品一标”和名牌优质农产品,提高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竞争力。
(六)增强农业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特色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升级改造,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各级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以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对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围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帮助相对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按其意愿开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项农业生产管理实用技术。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业专家、种子、农资、农机、信息进村入户,指导贫困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贫困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大力扶持贫困村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支持农机合作社建立农机服务队,对贫困户开展农机作业优惠服务。扶持贫困村购置适用农业机械,开展培训拖拉机驾驶员。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扶持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畜牧等种养业大棚和喷滴灌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实施步骤。帮扶单位和所在市、县(市、区)全面摸清扶持区域和扶持对象,对具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条件的每一贫困户的特点进行分析,因户施策制订详细年度扶助计划和目标,落实农业产业扶贫措施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确保打赢农业产业精准脱贫攻坚战。
1.建档立卡阶段(2016年8月前)。各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在省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基础上,开展全面调查,精准摸清贫困户劳动力、劳动技能、从事农业生产等情况,建立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档案,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和需求意愿,制定发展农业产业帮扶计划和目标。
2.全面实施(2016年9月-2017年6月)。省、市、县和各对口帮扶单位制定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台账,编制规划,落实责任,动态***,全面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抓好落后地区问题整改。
3.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2018年10月)。开展初步总结,检验实际成效。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4.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全面总结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成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二)工作目标。根据当地农业生产资源禀赋和市场规律,指导贫困农户自主选择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引导创建一批由建档立卡且具备农业生产基础的贫困户组成脱贫农民合作社或种养示范基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合作社或贫困户依其意愿联结对接实现利益共享,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贫合作社或贫困农户+资金项目”的特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服务基地,形成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帮助相对贫困户中有农业生产能力的按其意愿开展农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要把农业产业扶贫列为精准扶贫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省级层面成立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厅、扶贫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省直相关部门、各对口帮扶市政府、各受援市政府分工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指导。省农业厅负责编制省级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指导全省贫困户、贫困人口农业产业扶贫脱贫;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对口帮扶市政府负责落实贫困村内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贫困村外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农业产业扶贫由所在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加大扶持引导。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各级政府积极统筹资金,督促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扶贫资金,尽快启动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现有各类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农业发展项目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帮扶资金紧紧瞄准建档立卡且具备发展农业产业条件的贫困户,重点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各地按照省确定的新时期扶贫攻坚财政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或直接用于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或作为贫困户资本金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或扶贫农民合作社。对带动贫困户较多、增收效果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积极开拓金融扶贫,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创新“政银保”有效实现形式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四)落实工作责任。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定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措施,认定公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指导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帮扶工程,会同省财政厅统筹整合农业专项资金,制定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相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扶持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财政扶持资金,对特色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农业经营主体、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等给予重点支持;各对口帮扶单位和各对口帮扶市政府、受援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农业产业帮扶工程。贫困地区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当地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措施,合力做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
(五)建立调度机制。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精准脱贫信息报送制度动态***、及时更新农业产业扶贫信息,实现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精准化管理,提高农业产业扶贫的透明度,为考核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便利。
(六)加强监督管理。省农业厅会同省扶贫办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各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加强对农业产业扶贫相关资金的监督检查。省将组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督查,把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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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金融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支持全省扶贫攻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工作核心,以开展农村普惠金融为重要手段,努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有效盘活各类农村资产,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资金不足问题,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是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加强政策支持,出台配套政策文件,贫困地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
二是整合资源,靶向精准。大力整合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加强与各类金融资金匹配对接,有效运用现代金融手段,开展金融精准扶贫。
三是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同时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1.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对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在贫困地区的乡镇、行政村设立机构网点等实行更宽松准入政策,建立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网点,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电子化机具布放力度,确保在贫困地区实现服务全覆盖。
2.实施定向宽松金融监管政策。对贫困地区设置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发放支农再贷款实行进一步优惠利率,适当提高对扶贫类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二)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3.有效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窗口指导,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审贷门槛、降低利率水平和保险购买门槛,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医疗救助等项目贷款保险的期限,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贷款尽职免责制度。
4.大力拓宽扶贫开发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以及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等形式融资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形式整合当地相关产业,鼓励证券中介机构子公司、私募创投机构投资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培训当地金融人才。
(三)加强服务创新
5.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丰富扶贫小额信贷的产品和形式,创新贫困村金融服务,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和规模实现较大增长,贷款满足率实现明显提高。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
6.继续实施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项目。在第二期基础上,继续在全省实施第三期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通过贴息资金投入,动员鼓励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女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贷款创业大户与贫困村、贫困人口一对一帮扶,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7.推动开展“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按照我省“政银保”项目实施的统一部署,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有关项目按规定给予“政银保”支持,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银行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提供保证保险。
8.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引导各金融机构组建扶贫金融专门机构,创新开发适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产品,对扶贫类贷款不限制信贷规模、不收取任何与融资无关的费用。充分运用政策性金融资源,搭建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平台,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市场化、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投融资体系,整合政府、金融、社会各方资金资源,加大对异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色产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互联网+信用三农”新模式,通过互联网众筹为创新型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筹集资金。
(四)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9.建立健全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制定出台我省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施方案,统筹中央农资综合补贴等有关资金,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经营风险补助机制和农业信贷担保系统风险救助机制。
10.发挥保险风险补偿功能。在市场运作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涉农保险相关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优化扶贫开发信贷保险政策,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保险购买门槛,支持开展扶贫地区的农户保单质押贷款及其保证保险业务。在贫困地区积极推广大病保险,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五)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环境
11.大力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有效运用普惠金融“村村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在贫困地区全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贫困地区全部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开展信用村建设,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实现贫困地区全覆盖,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等农村金融创新业务,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金融知识普及推广活动,为金融精准扶贫创造良好金融氛围。
12.加快改善贫困地区支付环境。在贫困地区加快搭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助农取款点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贫困地区***支付业务,探索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手机银行等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应用,支持打造电商与实体结合、线上线下充分联动的乡镇商贸示范点。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实施步骤。2016年,部署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建设完善基层金融服务。2017年,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鼓励和指导各贫困地区、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各类金融扶贫经验模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村村设立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信用村建设。2018年,大力推广好的金融扶贫经验模式,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全面提升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服务能力,确保贫困地区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建档立卡贫困村村村设立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信用村建设,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在贫困地区的服务覆盖面逐步提高,根据不同地区和产业特点探索开展各种金融精准扶贫经验做法,金融助推贫困地区“减贫摘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内设立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责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全省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贫困地区地级以上市、所在县(市、区)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机制。
(二)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统计报送制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掌握工作进展并按季度上报省级金融精准扶贫联席工作组。金融监管部门对各金融机构参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管理、差异化监管等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精准扶贫有关政策举措和金融产品的认识,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参与金融精准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典型单位、个体和经验,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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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培育“领头雁”
农村青年人才助力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讲话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鼓励、吸引优秀青年返乡创业,培育农村青年人才扎根农村创新创业,辐射带动更多农村青年投身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骨干引领作用,特制定关于培育“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领头雁”计划)。
一、总体要求
产业扶贫是夺取精准扶贫胜利的关键,农村青年人才是实施特色产业脱贫的关键,他们是农村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先锋队,是产业扶贫的“领头雁”。在全省选拔一批具有专业技能、愿意扎根农村、有致富经验的农村青年带头人,对他们在资金上支持,在技术上指导,在市场上引路,培养他们成为适应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他们提高青年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带动有条件的贫困户自主创业、致富成才,为农村产业脱贫注入强劲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一支带领产业脱贫的“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队伍。以智力扶贫、生产扶贫为主要目标,以培训为基本手段,以所在地市团组织为依托,用3年时间,在全省2277个贫困村分别发掘1-2名4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含致富能人、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学子、社会组织骨干、新生代职业农民、退伍军人等),打造集培训、项目、资金、技术、市场为一体的农村青年创业人才扶持体系,培育“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实现对贫困人群的辐射带动。
(二)构建一个助力产业脱贫的农村青年人才生态圈。通过线下培训交流、线上微信集群等方式,搭建“领头雁”农村致富带头人与2277名驻村干部、1139名基层团干的互动平台,联动地方优秀青年,通过1+1+1+N+N的模式(即1位农村致富带头人+1位驻村干部+1位乡镇团干+N位龙头企业家+N位农科专家),形成“领头雁”农村致富带头人互助交流社群和生态圈,实现资源共享,放大聚合效应,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
(三)打造农村青年产业扶贫的样板工程。选取县、镇试点,通过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导入一批“智慧农业”、现代农业“4S店”(农产品收购、农资产品销售、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服务)等创新产业资源,带动农村专业合作社及贫困户发展,探索搭建互助扶贫网络系统,形成产业闭环,在此基础上,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模式,在全省层面推广。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挖掘、聚集农村青年人才(2016年6-8月)
一是精准挖掘。团省委将发动每名驻村干部在当地选拔1-2名具备较强学习能力,扎根农业一线市场,并热心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的优秀青年或已经吸纳、带动贫困户就业生产的企业、合作社、个人作为培养对象,并对他们的信息建档立卡,建立农村青年人才数据库。
二是搭建社群。建立由“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养对象、驻村干部、市县镇团干部、地方优秀青年组成的微信集群,通过培训交流、微信互动等形式,实现对贫困群众的有效覆盖,构建一个互助交流社群和产业扶贫生态圈。
三是宣讲动员。面向有劳动力、生产条件的贫困户,选派致富带头人典型分享致富经验,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群众脱贫意愿;联合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农校专家等进村宣讲,介绍政策、提供服务、筛选适合项目,帮助贫困户找到产业脱贫路径。
(二)实地调研指导(2016年6-8月)
一是搭建导师资源库。邀请龙头企业、地方政府、涉农高校、金融机构专家以及地方致富带头人等组成导师团,为培养对象开展课程培训,根据他们的反馈,逐步优化导师资源库,组建经验丰富的优质创业导师团。
二是实地调研对口帮扶地市。充分利用地市团委资源,组织专家考察团前往对口帮扶城市实地调研、精准把脉,为当地发展特色产业提供培训规划、发展规划、技术服务等支持。
三是依托贫困地区乡镇团干部和驻村干部,配合专家团队实地调研各贫困村,开展信息搜集工作,摸清当地有生产条件贫困户的底数、发展现状及需求,尤其是分析当地特色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产业覆盖面、新型主体带动能力、村民意愿等情况,形成电子项目书,为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依据。
(三)实施精准培训(2016年8-11月,2017年2-12月)
一是综合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大型电商企业、高校、涉农厅局、广东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省青农会)、返乡创业典型、涉农志愿者等师资力量,提供政策解读、科技前沿、经营管理、品牌营销、电子商务、村集体经济结构调整与规划、贷款指引、劳动力转移指导、SIYB(创业培训)等课程,辅以创业实训、企业孵化、考察交流、案例分析、***回访等形式,切实提高驻村干部、乡镇团干的服务水平,提升“领头雁”培养对象的创业成功率。
二是专业培训。联合涉农部门、涉农院校、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等单位,针对培养对象不同需求,分专业、类别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重点聚焦良种繁育、农作物标准化种植、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林下种养、产地初加工、仓储冷链、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具有较好长期效益和短期收益的技术培训,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四)提供配套服务(2016-2018年)
实施金融扶持。创新担保方式,推动出台当地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并给与贴息,解决资金难题;深化“团银合作”,建立100家青年创业金融服务站,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申请创业贷款和享受贴息政策,定期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公益金融信息服务。
(五)引入市场力量(2016-2018年)
一是组织龙头企业帮扶。发动各级团组织邀请青农会、青联、青商会、青企协会员单位成员,“领航100”企业家及青联委员等优秀企业家代表,到贫困地区实地考察、投资,进行合作指导与产业对接,拉长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强深加工效益,解决贫困家庭就业问题。
二是建立“互联网+扶贫”县区试点。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开设“中国特产·广东青年扶贫馆”,建立“一村一品一店”的模式,借助电商平台品牌推广优势,对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进行设计、包装以及策划营销,打造自有品牌;对已有的优质品牌产品进行网络销售和宣传推广,鼓励示范区企业与贫困村合作社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抵御市场风险,推动参与企业或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就业;在示范县开设电商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提供仓储、物流、支付、运营、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加强市、县青农会与大型电商平台的合作,打造地区性的互联网线上畅销产品。
三是开展产销资源对接。整合线上、线下销售平台资源,帮扶“领头雁”培养对象及贫困户实现电商转型,促进产品销售与推广,拓宽市场渠道。结合省青农会旗下的“青农诚品”项目,依托他们形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动各大型电商平台、连锁超市,实现战略合作;依托领航100亿元级企业家社群、大型电商平台、农博会、中小企业博览会、对口帮扶地市团委等资源,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的产销对接。
四是“一对一”***服务。组织导师团队“一对一”对接培养对象,定期走访,跟进了解培养对象生产情况,及时解决专业技术难题。发挥驻村干部、乡镇团干等优势,协助培养对象解决水利、用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
五是选树典型示范引导。大力挖掘产业扶贫、脱贫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在贫困地区营造赶学比超、早日脱贫的良好氛围。在荣誉评选、资金项目等方面向培养对象倾斜,积极向基层党组织推荐培养对象,将他们纳入基层党政、村居“两委”后备干部,发动他们经常性联系凝聚农村青年,增强示范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扶贫办要认识到青年人才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要立足对口帮扶关系,强化主体责任,把实施“领头雁”计划作为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精心谋划,指导和推动基层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用好用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1+N”配套实施方案,将“领头雁”计划与已有培训政策有效衔接,集中资源支持基层开展工作。各地市要选取至少1个乡镇作为示范点,形成可复制经验模式,在全市层面推广。
二是健全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尽快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明确分工,紧密配合,重点做好培养方案设计、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筹资与动员等工作,定期沟通合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市级团委要建立督导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动态报送、通报制度,汇总分析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团省委和省扶贫办。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团组织要用好扶贫信息网、QQ群、微信平台和各级“青年之声”等网络平台,充分借助新媒体的实时性、交互性等优势,积极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不断扩大“领头雁”计划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挖掘和树立优秀典型,将其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扶贫部门的评选表彰范围。
四是年度考核。团省委将联合省有关部门下发“领头雁”计划评价指标,对各级团干部、驻村干部参与“领头雁”计划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带动贫困户生产数量、减贫成效等要求推进工作,定期将做法经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团省委,并及时向省扶贫办通报,作为年终考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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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助力残疾人精准
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结合广东省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现提出2016-2018年广东省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和省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要求,围绕我省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热情参与,出人出力,激发贫困残疾人的致富愿望和创业精神,着力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口收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到2018年,全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地区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助力全省13.67万户、15.69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目前,我省农村贫困残疾人主要集中在粤东、粤北地区,由于残疾影响、文化程度偏低、缺乏技能、机会不均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所占比例较大的特困群体,是我省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人群。根据《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6〕46号)要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任务中,省残联的重点工作任务内容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由省残联参加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内容是:深入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程;健全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扶贫工作任务内容,结合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具体扶贫工作措施如下:
(一)大力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协调行动,负责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开展督导检查,筹集并统筹使用相关经费。
——为每个社区(村)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村)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康复服务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由县(市、区)残联商卫生计生等部门确定。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依据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对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入户开展康复需求评估。根据初步评估结果,提出转介意见,发放《康复服务卡》。
——贫困残疾人持《康复服务卡》到康复服务机构接受专业评估。由康复服务机构依据评估结果,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服务并建立档案。
(二)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托养服务
——街道、乡镇普遍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和服务补贴制度;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
——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次)接受托养服务给予补助,打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阳光”品牌;
——继续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管理和服务人才;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扶持一批社会力量兴办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稳步发展。
(三)积极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大力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
一是继续开展特色产业扶贫,促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在制定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扶贫项目中,提出与残疾人贫困户相适应的参与项目的准入条件。重点扶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家庭副业,实施产业化扶贫助残项目。通过“基地(种养大户)加残疾人户”等形式,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的能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使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二是加强金融扶持力度。政府出资建立贫困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制度;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由财政逐年增加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规模,逐步提高贷款贴息水平,按基础利率贴息,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免利息。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提供担保业务。
三是推动无劳动能力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的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优先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增加折股数量。支持农民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优先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四是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服务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开展面向农村残疾人的“三农”培训项目。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财政专项培训补贴资金逐年递增,对残疾人贫困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与扶持。
五是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同等条件下,残疾学生优先获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四)把住民生底线,努力提升贫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两项补贴”制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让残疾人分享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保障好“底线民生”和改善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针对以老养残户、老残一体户和一户多残中的贫困残疾人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针对重度残疾人提高护理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39号)文件精神,2014年至2017年逐步提高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其中残疾人生活津贴,2016年提高到1200元/年.人,2017年起提高到180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6年提高到1800元/年.人,2017年起提高到2400元/年.人。
二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衔接,确保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策时,只叠加、不冲抵。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以及缴费年限不足的退休残疾职工资助政策,引导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护理、人身意外伤害、补充养老和医疗等特需保险产品。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公益金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残疾人脱贫攻坚。
(五)协助核实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全省扶贫信息化管理范畴。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扶贫部门,核实弄准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信息,力争于2016年12月31日前,确保符合条件的全省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省扶贫办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登记造册,实行信息化管理。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完善基本信息。(根据各地建档立卡实际情况,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经统计汇总后应报当地政府落实脱贫责任)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统计,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
(六)扎实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核实搞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家庭存量和基本信息。各级残联应结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中农村自有住房为危房的贫困残疾人分(广东)省份数据,及时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开展本地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数据的核实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主动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农村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建房有困难的残疾人危房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七)动员社工、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构筑农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团员与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增强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信心,引导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致富。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进入农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残疾人脱贫公益基金。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中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动员残疾人企业家、残疾人致富能人帮助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鼓励社会组织扎根农村社区,创新服务农村残疾人的新模式,推动建立完善社会帮扶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社会助残扶贫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八)提供教育、康复、托养和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教育、康复、托养和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等个性化康复服务。加大中、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康复身心,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适应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大投入,引导组织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网络的工作职能,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2016年:协助省扶贫办核实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全省扶贫信息化管理范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开展贫困残疾人危房数据核实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工程优先保障对象;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大力开发残疾人服务项目;协助省扶贫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脱贫项目列入全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
——2017年: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系统;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保障制度。持续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全民助残健身工程;持续推进省残疾人康复基地、教育基地、技工学校等重点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完善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持续实施对贫困残疾人及其开办企业在用地、金融、信贷、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帮助;持续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形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2018年:全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地区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纳入本地区扶贫工作大局之中,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共同发展。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残疾人扶贫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合作,明确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督办政策措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资金落实保障。国家和省的有关扶贫政策、资金及项目重点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有关扶贫工作项目合理安排经费;各地就业保障金优先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同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工作,创造社会捐赠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有扶贫意愿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信息化公开,使相关扶贫资金全部高效用于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奔康。
(三)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的新政策、新举措,依托“10.17”国家扶贫日和“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宣传平台、残疾人扶贫信息服务网等,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典型的人和事,将残疾人脱贫致富典型和残疾人助残扶贫典型纳入扶贫表彰和宣传范围,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考核检查。各级残联要将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各地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中,明确权重分值,实行年度督办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和社会组织对国家和省(区、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效果、资金投入占比和使用效果及各地残疾人脱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残疾人涉贫重大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将残疾人贫困状况监测纳入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权威发布残疾人贫困状况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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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千企帮千村”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工商联 ***扶贫办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的精神,扎实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全省3284条贫困村(其中:相对贫困村2277条;非贫困村1007条)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力争动员1000家以上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帮助相对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确保被帮扶村2018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二、主要任务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将民营企业扶贫资源精准有效地配置到村到户。具体的帮扶途径和主要任务有:
1.投资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开发结对村的资源,培育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带动相对贫困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要通过“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种养殖业,吸纳贫困户入股,带动贫困户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本增收。支持结对企业牵头、村两委、贫困户代表三方共同参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组织化水平。
2.就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为结对村提供就业岗位。定期、不定期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到贫困劳动力较多的村现场招聘,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直接安排进厂进企就业。组织部分贫困家庭大学生到民营企业见习实习,接受就业创业指导,增长知识才干、提前做好职业准备,实现毕业就业无缝对接,助力家庭早日脱贫。每村选聘一名本专科生参与社会实践,利用假期开展民营企业接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为我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实施转移就业精准脱贫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后续***、技能提升、社保完善等就业帮扶服务,稳定收入来源,实现精准脱贫。
3.商贸扶贫。发挥民营企业市场开拓能力、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销、订单农业、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户增收。
4.捐赠扶贫。结合国家扶贫日、广东扶贫济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引导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富帮后富,踊跃捐款捐物。引导民营企业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建设,以援建农村路桥、饮水工程、卫生设施、文化场所等方式,帮助相对贫困村改变面貌。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启动阶段
1.2016年6月前:通过发文件、倡议书,举办学习班,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动员、组织和引导民营企业与以相对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召开“广东省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大会”,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和结对村代表现场签约。
2.2016年6-12月:上下联动,对当年达成村企共建结对帮扶意向的民营企业,指导帮助其制定具体帮扶规划、帮扶措施以及落实时间表。
(二)活动进行
1.吸纳就业扶贫(2016年10月-2018年)。省工商联、扶贫办、扶贫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广东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摸底调查”。一方面调查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已转移到民营企业就业情况,含就业地、就业单位、工资社保等等,适时对其开展后续的就业帮扶服务;另一方面调查贫困户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情况,按其意愿推荐到民营企业就业,输出一人脱贫一户。拟从全省3284条贫困村中每村选聘1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利用假期(2017年寒假)回乡开展摸底调查活动,通过乡里乡亲关系及村委会的支持,对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就业劳动力进行调查,填写录入“广东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表”。学生提交填写完整真实有效的“采集表”100份以上为调查作业合格,省扶贫基金会将发给合格者每生2000元工作补贴,也作为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从民营企业参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认捐款中列支。
2.带动创业扶贫(2017-2018年)。创新民营企业扶贫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在结对村指导、扶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务工人员创办企业。要突出成功企业家与创业者精准脱贫致富的定向直接效应,企业家为创业人员进行“一对一”、“多对一”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技术技能培训,提供行业、产品、市场等多方面支援,帮助结对村致富带头人实现成功创业。以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影响和培养更多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整体推进(2017-2018年)。加强横向联合、加大推动力度,在巩固上一年度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动员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下乡进村参与结对帮扶。加强调查研究,发现总结村企共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交流会、现场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向全省推广。反映企业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要落实脱贫攻坚属地责任和珠三角对口帮扶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引导所联系的民营企业进村结对帮扶。健全信息管理,民营企业在结对村的规划、项目、资金投入等情况,要与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平台、省扶贫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无缝对接,村企共建纳入当地扶贫工作整体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项目工程及现有支农强农惠农资金优先向结对村倾斜;对带动贫困户较多、增收效果好的参与结对帮扶的民营企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引导金融资源重点投向相对贫困村,对符合条件的参与结对帮扶企业,优先给予政银保项目贷款扶持或贷款贴息支持;协调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增设服务网点,让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及企业及贫困群众。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在结对村的各类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企业参与行动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以“千企帮千村——民企在行动”为专题讲好企业扶贫故事,扩大行动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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