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新婚姻登记条例作具体解释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25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据民政部在对各省市婚姻管理部门负责人培训中对《婚姻登记条例》进行的释义,结合上海实际作出了具体解释。
信息化管理将有效避免重婚骗婚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新条例中的“单身和非近亲签字声明”将从道德、诚信的层面对重婚、骗婚等予以约束。而且,今后民政部门将加快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库,完善婚姻登记的信息化管理,将婚姻登记中的违法现象降到最低限度。
据了解,根据新条例实施的需要,婚姻登记信息将实现四个方面的共享:一是婚姻登记信息与社保卡信息共享,保证个人婚姻资料的及时变更;二是婚姻登记信息与法院有关信息的共享,通过市信息办,将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信息及时纳入婚姻信息数据库;三是不断扩大与外省市婚姻数据信息的共享,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杜绝重婚;四是积极推进本市涉外婚姻登记信息与民政部数据库的共享,逐步做到涉外结婚、离婚全国联网在线受理和登记。
多种措施引导婚前检查
新条例遵循自愿的原则,对婚前检查不做强制性规定,体现了对公民权的尊重。但由于婚检是一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政府仍将通过多种措施引导当事人进行婚前检查。
统计显示,本市近年来每年接受婚检的人数为18万左右,查出疾病人数约1.5万人,患病率为8.5%。因此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上海将率先建立起婚姻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将先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放“婚姻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具有婚前双方身体健康状况的知晓权,由当事人在阅完告知书后签字明示,并在正式登记时签署声明书。
此外,本市有关部门正加紧制定方案,对现有的婚检项目进行清查,明确必检项目,合理降低收费标准;对于城镇低保家庭等困难人群和本市农村居民,民政部门将实行减免婚检费用等措施,鼓励、引导婚前自愿检查。
变性人登记不受歧视
变性人的婚姻登记问题已经引起了更多的关注。新《条例》规定,结婚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变性人只要其做了变性手术并按新的性别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件后,也可以按更改后的性别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歧视。
结婚证、离婚证凸现人性化
据透露,今年年底左右,延续多年的红色结婚证、绿色离婚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证书将改为统一的深红色,更显出人性化。结婚证、离婚证色彩式样的统一,传递着一种新的观念:结婚是喜事,但离婚也未必是不幸,结婚证、离婚证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并没有明显感情色彩和观念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