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四定强化校园安保
秋季开学在即,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平安的校园环境,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通过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的“四定”原则,不断强化校园安保工作。
该大队通过定岗位将所承担的二所学校和一所幼儿园的安保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勤务中队,中队负责人就是学校、幼儿园具体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勤务中队根据每天的勤务安排提前确定上岗人员、负责人,上岗人员以周为单位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由中队负责人批准,确保上学、放学时间执勤民警及时到岗、到位,也便于督导检查。每天上岗的带班长是落实具体安保任务的责任人,提前到岗与学校、幼儿园的专门保安人员、教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周围的信息情况,便于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上、放学重点时段“高峰勤务”机制,确保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见民警、见警车、见警灯。同时,大队还采取不定时地抽查检查,对安保工作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