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1・15火灾每位遇难者赔偿救助约96万元
从11月23日下午的“11・15”特别重大火灾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火灾遇难人员每位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起火房屋处理将按照“市场价格、全额赔偿”原则进行;过火大楼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将委托第三方实施家庭财产评估。
静安区区长张仁良表示:“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后,我们一直沉浸在极度的悲痛之中。对于这次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做好善后工作。”
据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11・15”特别重大火灾善后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失火大楼的赔偿救助政策将根据事故性质依法依规制定。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对受伤、受灾人员,将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房屋处理将按照“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的原则进行。
至于过火大楼受灾居民财产理赔问题,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居民自主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受灾居民家庭财产评估,为依法赔付提供依据。
目前,市建设交通委已根据静安区政府的申请,指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和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着火的大楼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检测的结果还将通过专家的评审,整个工作需要一周左右时间。由于过火大楼门窗、户外脚手架经过燃烧,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期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理,防止造成伤害,施工期间希望市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