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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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鞍山市达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5万吨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项目 |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吴家沟村 | 鞍山宏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吴家沟村,年产50000t再生胶、15000t钢丝基其他副产品。新建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旱厕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92.5万元。 | 1、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脱硫废气采用喷淋+光催化氧化废气除臭净化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炼胶废气采用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后全部还田。地下水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3、钢丝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4、合理布局、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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