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民政局边学边改
鸡泽县民政局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
情况汇报
我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过程中,善于通过学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能沿着存在问题的渠道和线索深刻进行深层次整改,研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使之形成经验,促进制度化建设。现就“违规办理低保,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和“规范医疗救助报销问题”进行深度整改,并将现阶段的工作措施汇报如下:
一、针对违规办理低保,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整改措施。低保问题已经作为一件要事引起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必须规范管理,严格治理,促进社会公平。一是通过专项治理,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满意度较高。目前已进入建章立制阶段,今后凡新进低保家庭都要进行入户调查、张榜公示、民主评议,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民政局都要户户核查、照相,确实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二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规范完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严把低保“入口关”,用政策、用宣传攻势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拒之门外。三是通过1-6月份动态核查,专项治理全县共清退城乡低保346户391人。四是低保金正常发放。在开展动态核查和专项治理过程中,加强与县财政的协调联系,保证了城乡低保户的正常生产生活,1-6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912万元。
二、关于规范医疗救助报销问题。 为保证有限的医疗救助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保证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人,防止截留现象的发生。一是规定医疗救助受理期限。按照省市医疗救助文件要求,凡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的家庭,要在出院后新农(城)合报销后3个月内到所在乡镇民政所(城镇户口的到民政局医疗救助科)进行救助申请,上交相关建档资料手续,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二是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加强拨款发放环节监管,凡低保、五保家庭统一使用领取保障金账户,并提供复印件,由局财务统一将救助资金拨付当事人账户,杜绝现金发放。三是建好被救助人的信息库,留好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对救助人进行回访,查看救助金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