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心医院实现第24例人体器官捐献
日前,区中心医院第24例人体器官捐献在ICU实现。捐献者徐某成功捐献一对肾脏和肝脏。
徐某于不久前入住ICU,当时患重症肺炎、感染性休克、弥漫性血管内溶血、电解质紊乱、运动神经元病、脓毒血症等。入院后,医生积极予以对症治疗,但患者病情仍进一步恶化。6月8日7时30分,患者心率减慢,氧饱和度无法测出,血压下降,医生将患者的危重病情如实告知家属,家属商议后决定放弃治疗。考虑到患者病情不可逆转,ICU主任胡善友向家属细致介绍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引导,家属最终做出了器官捐献的决定,表示愿意无偿捐献患者器官,让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
随后,医院立即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上海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嘉定区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该患者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脑死亡诊断标准。在各方见证下,患者亲属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在仁济医院器官获取组织的努力下,器官捐献手术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捐献者所捐出的肝脏、肾脏挽救了多位重症病人的生命。
来源:《嘉定报》 通讯员 顾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