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局切实做好元旦期间港航安全工作
为确保元旦期间上海港航安全,市港口局认真贯彻***、交通部和上海市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精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上海港航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预防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加强对港口危险品作业企业和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水路客运、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继续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重点确保国际客运、跨省市客运、“三岛”客运,乡镇渡口,及黄浦江、青浦等水上旅游的客运安全。
元旦期间,各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码头中心加强对危险货物码头、三岛和吴淞地区客运码头和外滩沿线旅游码头的安全监管,共出动241人次,检查88家次码头企业,其中危险货物码头71家次,客运码头5家次,游轮码头12家次。对检查发现个别企业超限量作业第1类烟花爆竹品的行为,立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超限量作业,严格把关,维护港口公共安全。
航务处(地方海事局)加大海事和航务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客运船舶、渡口渡船,内河码头及旅游客运企业的现场监管,有效保障内河水上交通安全。航务(海事)系统共有929人次执法人员参加安全检查,出动巡逻艇197艘次,检查船舶2727艘次(其中危险品船舶80艘次、渡船17艘次、旅游船24艘次)、码头75家次(其中危险品码头48家次)、水运(服务)企业41家(其中货运企业18家,客运企业23家),对12家有缺陷的危险品码头发出整改通知书。元旦期间,本市内河未发生上报事故。
质监站按照“突出重点,覆盖一般”的要求,加强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出动50余人次,重点检查了中船长兴造船基础船坞、码头,罗泾港区二期工程水工码头、房建工程,赵家沟内河航道整治等16个在建水运工程项目,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监督检查意见书5份。
局安监处和航监处会同局属单位,分别检查了5座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和十六浦旅游中心城、客轮公司、吴淞客运中心和石洞口车客渡码头等5座客运站点。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品码头存在的现场管理松懈、码头限泊标志不符合规范作业管道有滴漏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个别企业存在作业品种繁多,作业现场管道错综复杂的现象,要求该单位进行分析、梳理,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元旦期间,“二区一线一点”水路客运安全基本受控,上海港航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