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购买污染源单位以及有关环境应急等辅助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掌握越秀区大东街道有关污染源排放状况,严格贯彻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购买污染源单位以及有关环境应急等辅助监测服务,对有关污染源单位等排放的废气、污水、辐射、噪声等项目提供辅助监测服务,现对服务事项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报价与合作。
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二、服务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购买污染源单位以及有关环境应急等辅助监测服务项目
三、服务公告时间
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5日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大东街】2023年采购人需求书(修改).docx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检测人员上岗证或培训证明。
5、正式报价单(供应商需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各监测项目单价按照同一下浮率向下浮动进行报价,报价不超过《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加盖公章)。
6、监测报告模板。
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将上述资料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加盖单位骑缝章,装入不透明文件袋中密封报送,文件袋正面需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在公告期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东源东街17号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37720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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