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审计局审计公示
根据《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和《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决定自2011年6月13日起,对纳雍县2008—2010年的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并对审计发现的违法乱纪问题依法进行处理或处罚。
依据《纳雍县审计局公示办法》第三条规定,现予以审计公示,公示期间从2011年6月13日至7月13日止。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等方面的情况,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及法律责任。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超过公示期间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1、提供审计线索电话: 138****0918或(0857)35212***
2、审计纪律监督电话:县审计局纪检组 138****0378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