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10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阿刘时布、贾志华、罗新礼、廖策军,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市监委主任陈强,常务副市长赵迎春,副市长宋秋,市政协副主席袁仕伦,市法院院长邓鹏,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预算委成员,市人大社会委、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关于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人大系统高效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推进“法治乐山”建设进程。要全面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调研、积极建言、强化监督,以高度的使命担当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四个机关”要求,持续强化自身建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开创新时代乐山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前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记者 戴余乐)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