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离团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
团防肺炎指〔2020〕42号
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离团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
根据鄂防指发〔2020〕23号文件、黄防肺炎指〔2020〕33号、104号文件和团防肺炎指〔2020〕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离团人员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赴黄冈市其他县市及武汉市的离团人员,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团风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人员返黄返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团防肺炎指〔2020〕21号)要求执行。经目前所在地村(社区)审核确认并盖章(***1),由目的地村(社区)同意接收并盖章后,交县防控指挥部安全稳定和交通管控组按程序审查盖章,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赴省内黄冈市外其他地市州(不含武汉)及外省的离团人员,原则上不主张外出,确有需要的,申请赴外省外市人员,应首先向目的地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或网上查询)当地相关规定,符合目的地返程人员规定并取得相关书面同意文件后,再经目前所在地村(社区)审核确认并盖章(***2),由目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审查并盖章,由县防控指挥部安全稳定和交通管控组履行程序性审查后盖章,并做好登记备案。
三、离团申请实行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团风县政府门户网站点击“离团在线申请系统”,首次登录输入手机号和自行设定的6位数以上密码,进入系统,阅读操作说明。网上办理未开通前,申请人可持相关证明到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安全稳定和交通管控组办理,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对申请取得县防控指挥部安全稳定和交通管控组批准签章的离团人员,各查核卡点进行身份核实、体温检测后及时准予其一次性通行。
五、各乡镇卫生院应当为离团人员做好申请表内健康审查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原则上对离团人员目的地要求提供的资料予以支持办理。
***:1、 离团申请表一(返汉及黄冈市其他县市)
2、 离团申请表二(赴外省外市)
3、 离团人员健康须知
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离团人员健康须知
一是戴口罩、严防护。返回家乡,必然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一呆几个小时,防止飞沫传播,预防感染,戴好口罩是目前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实施的预防方法!尤其是带孩子通行的人员,一定要给孩子佩戴适合儿童脸型的口罩。
二是多洗手、不聚餐。除了呼吸道传播,接触也有传染的可能!在出行时最好能携带酒精湿巾,在触碰公用物品后,将触碰物品的手、胳膊等擦拭干净。自带肥皂或洗手液等物品,在旅途中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不要用手触碰口鼻眼,及时洗手和消毒。减少在车厢内、人多处进食的机会,家人尽可能实行分餐制。
三是勤通风、彻消毒。回到家中后,第一时间开窗通风换气,长期门窗紧闭,室内空气不流通,室内空气相对混浊,对健康不利。回家后对室内进行一次彻底打扫,有条件的对桌椅板凳和门把手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四是勤测温、不大意。返回后,尽量不去人流量较大的场所。秉持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主动到小区村(居)委会或单位进行健康登记,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为期14天,如发生发热、干咳、气喘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和当地社区医生联系,配合医生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