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法人公章):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现就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工程预算:294331.70元。
3.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5.报名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7.报名时间:日15:00至15:00止。
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卓景欣
联系电话:189****3731
招标工程说明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现就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诚邀有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本招标文件及工程预算。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1.工程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珠海市
3.招标内容: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294331.70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金额,否则当无效标书处理。
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合同,除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规定的可以调整的条件外其余的工程量及造价均不可调整。按施工设计文件和有关约定实行工程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6.施工工期:20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量保修期:一年,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二·投标资质: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总价招标,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报价与中标价相等,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在前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3.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排列顺序确定排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投标须知:
1.本工程实行总价大包干,总价一经确定,除本文件第四款第6条中出现的情况外,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得以调整。
2.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造价累计误差超过+3%(不含本数)或-3%(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3%的部分。不超过的造价不调整。
3.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则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中标单位弃权;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中标价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并完全接受,否则无权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须以书面(见附录二)形式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表示认可。
5.对于工程中所用到的主要材料,甲方有权在预算价格范围内指定品牌或供应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抗,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项材料所需的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不另外支付。
6.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违法转包。
7.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程造价:
a)出现设计变更;
b)预算中存在误差漏项或其他问题;
c)经甲方确认的其它情况;
d)本项目以外甲方委派的其它附带工程。
8.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期:
a)连续停电达48小时或以上并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
b)大雨(只适合室外工程部分);
c)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变化,原则按造价每增加三万元就增加两天工期计算,具体有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9.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需要及维持周围交通的通畅、拆除及其清运、排污设施费;施工单位需考虑现场成品维护、施工现场围档费用;为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的各种材料试验检验费、材料的堆放、拆除以及合同中所述的承包人应做的相关工作等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不另外支付。
10.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及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一旦中标,中标人将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造价进行调整。
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
12.造价调整方式: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计算的造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确定,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标底价×100%。3、调整造价时的材料价确定原则:1)、材料价首先以投标价为依据。2)、其次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可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在实施前共同确认,否则结算时甲方根据相关依据和规则办理。
13.为体现招标的公平性,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该工程管理人员的家属所在的企业须回避,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招投标。否则在投标阶段和中标阶段,招标人都有权取消其资格,并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6000元,由投标人自行携带现金至开标现场查验,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五·工程款拨付
招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具体支付办法以保修合同中约定为准。
六·投标文件组成
1.资格函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单独包装在一个包装内,无须密封)。
a)法定代表人证明。
b)法人授权委托书。
c)投标承诺书(按***二格式填写)。
d)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f)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g)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仅省外企业提供)。
h)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i)无犯罪记录证明(正本原件)
2.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2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a)投标函(按***三格式填写)。
b)投标报价汇总表(按***四格式填写)。
c)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自行填写报价)
3.投标文件封面请按***一的格式填写,注意注明正本与副本,并进行密封包装。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投标)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八·开标、评标
1.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书后,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公开开启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最低价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签订合同
1.中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否则当放弃本次中标权利。
2.招标人、中标人若无法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签订承包合同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解决。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卓景欣 联系电话:189****3731
***一(标书封面)
(正本/副本)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资格函件/经济标书)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大厦4楼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二
投 标 承 诺 书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 20个日历天内 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通过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被废除中标资格。
5、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
7、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若分包将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9、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的监督管理。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 标 人(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三
投 标 函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一、本投标人自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接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施工任务。
二、本投标人自愿在 2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 合格。
三、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 标 人(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四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汇总表
我公司自愿参加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承包,工期为: 日历天,质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一 |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翠香社区安广大厦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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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