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服装制版师等十个职业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职业开发工作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实施职业开发以及开展试培训、试鉴定等工作,目前服装制版师等10个职业(模块)的配套文件已开发完成,现正式予以公布,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社会培训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审批工作要求,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以下项目的培训资质:
服装制版师(四、三、二、一级)
时装设计师(三、二、一级)
工艺美术设计师(四、三级)
广告设计师(四、三级)
包装设计师(四、三级)
印前制作员(师)(四、三级)
二手车评估师(三、二级)
程序员(.NET)(四级)
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员(四级)
快速成形技术(模块)(三级)
2、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做好培训项目审批管理工作。
3、上述培训项目的有关配套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内容公布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12333.com.cn/wsbs/zypxjd/jnjd/zlcx/index.shtml)。
4、上述培训项目的职业资格鉴定日期同时公布(见***),各培训机构应按鉴定申报有关规定申报职业资格鉴定。
特此通知。
***:《服装制版师等十个培训项目职业资格鉴定日期安排》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服装制版师等十个培训项目职业资格鉴定日期安排
序号 | 职业(模块)名称 | 等级 | 鉴定月份 |
1 | 服装制版师 | 四、三、二、一 | 12月 |
2 | 时装设计师 | 三、二、一 | 12月 |
3 | 工艺美术设计师 | 四、三 | 12月 |
4 | 快速成形技术 | 模块 | 12月 |
5 | 广告设计师 | 四、三 | 12月 |
6 | 包装设计师 | 四、三 | 12月 |
7 | 印前制作员(师) | 四、三 | 12月 |
8 | 二手车评估师 | 三、二 | 12月 |
9 | 程序员(.NET) | 四 | 12月 |
10 | 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员 | 四 | 12月 |
说明:具体鉴定日期(暂定)参见《2006年职业资格鉴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