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珠府办〔2016〕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业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
一、市政府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市监察局承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2.制定反腐倡廉建设规划,每年听取市监察局工作汇报、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
4.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巡视、巡查工作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充分运用工作成果。
5.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为主”、“两个覆盖”。
(二)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6.市政府党组每年召开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7.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三述”制度和书面述廉报告制度,强化对下级政府“一把手”的监督.
8.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自查自纠。
9.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
10.协助市委每年年底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向上级党委、纪委作专题报告。
11.每年向市政府全体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12.积极参加每年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三纪”班学习。
13.积极参加市纪委开展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14.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教育和监督。
(四)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每年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16.严格规范人员招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
17.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五)加强作风建设。
18.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定期排查并治理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
19.深化作风建设,治理“为官不为”,及时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0.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
2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网络问政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市政府班子按规定定期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基层党员和群众。
(六)加强源头防治腐败。
22.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五位一体”建设,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
23.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预防腐败工作,加快推动《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完善政府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24.严格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切实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政府零基预算改革工作。
25.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促进政府服务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大力推动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将服务终端切实延伸到村居并实现功能联通,让群众办事便利、快捷。进一步整合后台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26.严格实施政务公开以及财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结合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严格按上级工作部署落实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各项工作。
27.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并支持惩处腐败工作。
28.优化执纪执法环境,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惩治腐败。
29.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推动违纪违法问题的深入查处。
二、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江凌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建设和业务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2.坚持每年出席市纪委全会并在政府系统做好传达贯彻落实。
3.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市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坚持每年定期参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二)落实工作部署
5.坚持每年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
6.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市监察局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7.坚持亲自听取巡视(巡察、巡查)情况汇报或反馈,重点抓好反馈意见在政府系统的整改落实。
8.坚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9.坚持推进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认真抓好审计工作,通过推动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加强工作检查
10.坚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下级党组主要负责人。
11.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12.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干部管理
13.坚持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
14.坚持每年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
15.按照干部管理及考核有关规定,坚持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
(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6.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对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中的作用。
17.坚持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规范遵守纪律和规矩。
18.坚持带头述责述廉述德,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外出、出访的事项,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及时请假备案。
19.坚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小龙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推进政府机关、政务服务、发改、财政、金融、法制、统计、安监等分管领域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和分管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广泛联系群众,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加强对市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分管部门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6.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规定,督促分管领域、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抓好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的落实,自觉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
8.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注意解决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以身作则、带头表率作用
9.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认真按照《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10.自觉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四、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刘嘉文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3.加强分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
4.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5.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
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廉政教育,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6.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重要事项。
10.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按时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庆利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对分管的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强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履行市公安局党廉“第一责任人”职责。
2.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分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3.坚持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市公安局党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4.坚持每年主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并作讲话,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5.坚持每年定期参与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规定的活动。
(二)落实工作部署
6.坚持每年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7.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党廉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8.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9.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坚持推进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自觉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11.坚持亲自统筹市公安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加强工作检查
12.坚持督促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分管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13.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分管单位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14.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四)加强干部管理
15.坚持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
16.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至少与分管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次。
17.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及时提醒和纠正。
(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8.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
19.坚持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坚持带头述责述廉述德,带头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21.坚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2.坚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七、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龙广艳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年至少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党员、群众6次;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分管领域的基层(如学校、医院等)听取意见。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一年至少与分管单位的一把手谈心谈话一次。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八、市政府班子成员、副市长潘明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3.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履行《珠海市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规定的有关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职能。
5.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对分管领域的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对分管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
6.加强对分管单位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7.模范参照遵守中共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督促分管单位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8.严格参照***有关规定,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9.加强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10.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外出活动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11.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贺业民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年至少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党员、群众4次;每个月至少2次到分管领域开展调研,听取意见。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一年至少与分管单位的一把手谈心谈话2次。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市政府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十、市政府党组成员陈仁福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年至少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党员、群众6次;每个月至少2次到分管领域现场调研,听取意见。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对分管的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一年至少与分管单位的一把手谈心谈话2次。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十一、市政府党组成员牛敬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横琴新区管委会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横琴新区管委会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横琴新区管委会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十二、市政府党组成员芦晓凤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高栏港区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高栏港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高栏港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十三、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宜生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高新区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高新区管委会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5.坚持加强高新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6.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7.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8.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9.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0.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11.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十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张松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推进市府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3.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安排做好市政府领导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党员、群众的工作,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党员的意见。
4.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1.坚持加强市府办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2.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3.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4.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1.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2.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3.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