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鞍山市千村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林业局《鞍山市“千村绿化”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鞍山市“千村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省“绿化村屯,美化家园”活动的建设步伐,实现村屯环境“道路林荫夹道,村庄绿树环绕,荒山林网达标,庭院花果飘香”目标,全面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绿化村屯、美化家园”活动总体要求,以建设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绿色家园为目标,统筹考虑生态建设、经济效益和美化环境等因素,全面加快我市村屯绿化步伐,以绿化促美化、促文明、促进步,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鞍山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千村绿化”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
2. 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以绿化促净化、促美化,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 与农民增收相结合。通过实施“千村绿化”工程,促进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4. 因地制宜,科学选种。结合本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坚持适地适树,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果,科学选植大树、乡土树种和速生树种,实现当年造林当年成林。
三、工作目标
从 2007 年起 , 用 5 年时间全面实施“千村绿化”工程,使全市所有村屯实现绿化、美化。
(一)2007 年,重点对全市 884个行政村的主要公路及主街进行绿化,实现:
1. 主街绿化率达100%, 保持主街整洁;
2. 进村公路绿化率达100%;
3. 农户庭院绿化率达80%以上,村内企业、学校、村委会等全面开展绿化;
4. 每个村屯在进村公路及村内主街两侧新植大树 1000 株以上, 新植树成活率达 90% 以上。
对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好的村,要力争做到在村建成区内无柴垛、粪堆、杂物、垃圾、杂草和裸地;鼓励建设绿色休闲广场、花坛、硬化排水沟和统一围墙,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二)2008 至 2011 年,对行政村的副街及其它自然屯进行绿化。到 2011 年,全市所有村屯要达到:
1.主街绿化率达 100%, 做到无柴垛、粪堆、杂物、垃圾、杂草;副街绿化率达60% 以上,副街整洁;
2.进村公路、村内隙地、河流、池塘等宜绿化地段全部实现绿化;
3.平原地区村屯均建有农田林网和环村林带,农田林网合格面积达 95% 以上。每村至少建设一条环村林带;村屯行政区域内宜林荒山(滩) 绿化率达到95% 以上,山区村电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全部绿化;
4.村内的单位、企业、学校、村委会和农户庭院全部绿化、美化;
5.中心村屯建有绿色休闲广场、绿地、花坛、硬化排水沟和统一围墙等。
6.每个村屯植树达 5000 株以上,新植树成活率达 90% 以上。
四、绿化分区及工作重点
(一)分区绿化
按照我市村屯自然分布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将我市村屯划分为东部山区、中部城乡结合部和西部风沙较大地区三个部分,分区域、有重点地开展绿化工作。东部山区村屯要结合山区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地搞好“四旁”植树、进村公路绿化、庭院绿化,形成具有山区特色的绿化模式;中部城乡结合部村屯要在做好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前提下,大力开展休闲广场和花坛等景观建设,增加公共绿地面积,与城市建设接轨,进行高标准绿化;西部风沙较大地区村屯要以建设林网、路网、水网、环村林带、村街绿化等防护型绿化为主,进行村屯环境整治,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东部山区村屯森林特色化,中部村屯景观美观化,西部村屯绿色生态化。
(二)工作重点
1. 以国省干道及重点公路两侧的村屯绿化为重点,提升村屯绿化档次和水平。特别是对鞍海路、鞍羊路、大盘路、 鞍腾路、千山路等两侧村屯要进行高标准绿化,实现景观与生态相统一。
2. 以乡以下公路绿化为重点,基本实现乡村道路绿覆盖。进一步加强村街村路和进村公路的绿化建设,使每个村的进村公路绿化都与主干道绿化相连接。
3.以荒山荒地造林、矿山复垦和“四旁”植树为重点, 加大环村林带建设。结合林网、路网、水网、渠网建设和矿山复垦、荒山荒地造林及“四旁”植树等,进行新植补植,使断档的环村林带逐步完善起来, 达到每村都有环村林带。
4. 以专业造林为重点,全面提高绿化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各地要采取由供苗单位按造林设计进行整地、挖穴、栽植和管护的方式开展绿化。由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理,并按造林效果,兑付苗木款及栽植管理费,确保造林效果。
五、资金筹集
“千村绿化”工程费用分为村屯绿化实施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两部分,五年共需资金 13650 万元。
1. 村屯绿化实施费用: 由市、县乡、村按 1:1:1 比例投入,总计 13500万元。其中,市级投入 4500 万元,每年900万元;县(市)区、乡镇投入 4500万元,每年 900 万元; 村级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 4500 万元,每年 9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绿化苗木等。
2. 项目管理费用: 由市级每年投入 30 万元,五年合计 150 万元 , 主要用于村级培训、造林设计以及检查验收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千村绿化”工程作为林业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市县镇村要成立村屯绿化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强化组织指导,在资金、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村及建设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同时,各有关县(市)区要组织专业人员逐村实测,认真制定村屯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标准,精心设计,认真实施。
(二)完善制度,落实政策。进一步完善林木管护机制,每个村都要建立《林木管理台帐》,对绿化树木进行登记造册,每月检查一次;制定护林公约,明确专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村委会要与村民签订门前绿化“三包”责任书,建立奖惩制度;建立村屯绿化进度逐级申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考评通报。全面落实林业政策,对承包营造的林木要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核发林权证、保障收益权;对纳入国家造林工程的主街绿化项目可享受政策补贴对农民房前屋后隙地栽植的树木严格落实“谁造谁有谁受益”政策。
(三) 加强培训树立典型。各县 (市) 区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镇村开展技术培训、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等活动,集中组织村级干部进行培训。各级森保、种苗、技术推广部门要深入村屯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把苗木质量关,确保苗木成活率。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绿化工作成功经验及做法,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村屯开展试点,树立和宣传绿化先进典型,带动村屯绿化工作全面展开。
(四) 多方筹集,严管资金。各级政府要积极做好工程资金筹集工作,保证本级资金配套到位。同时,要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报帐制度,在绿化工程结束并经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五) 加强指导,严格验收。为确保“千村绿化”工程取得实效 , 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设计,制定绿化标准,加强对工程施工和日常管护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苗木的当年存活率和五年总体存活率达到标准;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验收标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鞍山市林业局
二00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