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五到位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0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待政策兑现到民。
一是人员组织到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形成由退管股、财务股、稽核股组成的调待专班,专人负责此次调待工作;二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入户走访、场镇宣传、东兴区居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业务QQ群转发告知等形式广泛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惠民政策人人知晓;三是数据核实到位。仔细比对核实居保系统中调待人员信息,分类开展调待工作,确保调待数据准确无误。四是资金保障到位。准确测算调待人员个人资金,并及时对接区财政局, 积极申请调待所需资金,切实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利益不受影响;五是调待资金发放到位。积极与金融代发机构沟通配合,通过银行代发报盘足额将调待资金发放到待遇享受人员帐户上。
基础养老金2020年6月30日年满60-***周岁提高到105元/月,65-79周岁提高到107元/月,80周岁及以上提高到110元/月,此次待遇调整补发涉及全区11.5万余名待遇领取人员,共补发7-12月调待金额486.8万余元,截止12月26日,东兴区居保中心调待补发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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