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关于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拟销号公示
一、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七批,受理编号:D2GX202****60082),举报内容为“良江镇泉南高速公路东150米的广西牧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来合村的一家水泥制品场、全天生产水泥制品,现已生产一年多,这两家公司没有环评、环保证书,属于非法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机器产生的噪音以及打磨产生的扬尘,同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直接排放到场地内,四处乱流,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二、责任单位
兴宾生态环境局、良江镇政府、城厢镇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经查,广西牧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获得环评批复(兴环审〔2020〕12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生产养猪水泥漏粪板,以外购的碎石、粗砂、罐装水泥钢筋经过搅拌,模具成型,风干脱模,修补最后成品外售。现场检查时,项目原料砂石露天堆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未经收集无组织排放,生产线机械运行过程未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生产噪声大,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到场地内的情况。经核查,投诉人投诉该公司的扬尘、噪声问题属实,无环评、生产废水直排场内问题不属实。
另一家“来合村水泥制品厂”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原维都林场水泥厂内上传猪舍漏粪板,投诉反映“没有环评、环保证书,属于非法生产”以及生产噪音、粉尘污染属实,生产废水直排问题不属实。综上,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二)整改措施:兴宾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这两家水泥制品厂立即停产整改,并对广西牧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来合村水泥制品厂存在的问题做了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对广西牧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来宾市兴宾区华跃水泥制品厂(来合村水泥制品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这两家水泥制品厂立即停产整改。
2021年5月10日、5月19日,兴宾生态环境局先后两次对这两家企业进行整改督促,广西牧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目前该公司加装了1台雾炮机、2台烟尘收集器,并于第三方广西科特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协议;来宾市兴宾区华跃水泥制品厂已于5月10日与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书,目前已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审。截至8月20日,兴宾生态环境局已对牧顺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21万元,该公司已自主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问题整改;另来对合水泥厂未批先建处罚1.84万元,该已补办项目环评手续,完成问题整改。
(三)整改成效:广西牧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并于第三方广西科特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协议;来合水泥厂已经补办项目环评手续,完成整改。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4〕1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477223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