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夏港街)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夏港街)已由穗埔发改投〔2019〕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夏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19年度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夏港街)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黄埔区夏港街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2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包含6个子项目,分别是夏港街青年社区市场综合楼微改造项目、夏港街南燕楼及图书馆楼微改造项目、夏港街青年社区青年苑微改造项目、夏港街丽江花园微改造项目、夏港街普晖社区绿苑楼微改造项目、夏港街金碧小区微改造项目。
2.3.3本项目总投资约总投资合计30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合计2423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2.5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51.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⑤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穗发改【2016】1155号)》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8 时30分至2020年7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4号福金莲花园2405房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或是将报名资料发送致2498654474@qq.com联系招标代理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间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至10 时00分。
5.3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4号福金莲花园2405房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招标人拒绝接收。
5.5开标时间:2020年年7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4号福金莲花园2405房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6687583,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9. 联系方式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2019年度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夏港街)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总监)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