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平阴县五五依法治县纲要的决定
(2011年11月1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贯彻实施〈平阴县“四五”依法治县纲要〉的决定》以来,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公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中共平阴县委印发的《平阴县“五五”依法治县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保障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县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纲要》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纲要》的重要性。实施“五五”依法治县纲要,加快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平阴,是我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县直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都要按照《纲要》的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县和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平阴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各镇(街道)、县直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都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切实组织好全民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强化公民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普法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务求实效。 三、坚持普治并举,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各级政府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公正透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机制,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各行各业、各基层单位都要实行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平阴。 四、切实加强依法治县和法治平阴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分工,相互配合,认真组织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依法治县和创建法治平阴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实施情况汇报,组织视察检查,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本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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