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流产津贴等特殊津贴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集中发放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随着我市生育保险覆盖面的扩大,流产津贴、子宫外孕、男职工护理假补贴等特殊津贴享受的人数也逐年增涨,但大多数人终身只享受一次,参保人经常对办事程序和申报手续不清楚,导致相关待遇得不到及时申报享受。
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中心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方便参保人待遇落实,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同时可以集中向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宣传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经专题研究,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将于2014年6月1日起对职工生育保险流产津贴等特殊津贴全部接受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将流产津贴等特殊津贴全部发放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转发至个人手中。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登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ahhfld.gov.cn),点击“办事大厅”“待遇查询”专栏进行待遇享受情况查询。
咨询电话:63536357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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