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晚报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19年度无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已经开始,筹资标准也有所调整。居民可到指定地点办理,在规定的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的,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调整情况如下:
筹资标准中的财政补助部分,所有参保居民统一上调至每人每年570元。筹资标准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在校大学生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430元; 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510元。
2018年已参保的普通人员,请带好身份证或户口簿、现金或***到无锡邮政储蓄、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指定的网点缴费。未参加我市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及2018年已参保的0-18周岁的少儿(非在校生)需带好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区办理相关手续,打印缴费通知单,次日起到指定银行缴费。
另外,领取保养金(俗称生活费)的人员,银行会自动扣款,不需要银行办理,请保证领保养金的***内有足够余额。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只参加养老保险,并2018年参保居民医疗)的人员,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由江苏银行代扣。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低保、重残、优抚、精退等8种免于缴费的照顾对象应带好相关证件直接到社区办理,不需要去银行缴费。
参加居民医保的续保人员实际参保缴费后,如需更改约定社区医疗机构,可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携社保卡、病历本到需要重新约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0月17日《江南晚报》记者 徐雨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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