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四项举措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021年以来,宿迁市深入落实《***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聚焦制度完善,聚力政策落实,聚能民生保障,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织牢养老保险网络。深入推进社保扩面。高位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358.39万人,新增参保10.52万人,基金总收入达100.94亿元。稳步提高待遇水平。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18.08万名退休职工调整补发基本养老金1.67亿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广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新增6家单位270人参加企业年金。
二、筑牢医疗保障防线。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参加“江苏医惠保1号”遴选工作,指导本地商业保险公司制定宿迁医惠保实施方案及细则。调整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到每人每年610元。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拓展医疗救助范围。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建国前老党员列入有关县区医疗救助范围。
三、实施社会救助改革。实施救助改革。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城乡统筹帮扶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21〕48号),启动帮扶救助体系改革,推动建立兜底有力、保障有效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资源整合。建设市、县、乡三级帮扶救助中心,打造政务服务帮扶救助专区,实现帮扶救助“一窗办、一次办”;创新困难群众统一评估核对办法,精简申办材料,困难群众凭借一证一书一表即可申请38个救助事项。强化信息赋能。开发统一救助帮扶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帮扶救助机构全应用、21个有救助帮扶事项部门全覆盖,77万名困难群众实现一库管理。
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政策保障。落实尊老金制度,为全市14.8万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7200多万元;实施分级分类服务,将全市14.7万名符合条件的高龄、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关爱服务保障。加强设施建设。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社会化运营改革,建成3家失能(失智)特困老人机构供养服务机构、6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家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提高服务水平。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养老服务全员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全面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技能;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成功申请国家级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