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5丽人社〔2019〕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组织申报。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一、材料申报办法
(一)符合由市级财政承担人才津贴的对象,申报材料经单位汇总、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社保局汇总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申报材料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期间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管理服务处(丽青路25号1楼110办公室),联系人:叶亚飞,联系电话:2278538。
(二)符合由用人单位承担人才津贴的对象,申报材料经单位汇总、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4日期间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管理服务处(丽青路25号1楼110办公室),联系人:谭欢霞,联系电话:2278538,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报送。此类对象在申报材料时统一上报建设银行储蓄卡账户,请各单位仔细核对银行账户,避免错误。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5丽人社〔2019〕28号)申报材料要求的内容报送,特别注意两类对象需分开汇总申报。
以上***1至***2的填表说明见***3,相关材料样表可以从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心”栏。请仔细阅读文件,严格按要求认真办理,文件上已经明确的事项无需再进行电话确认。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组织申报,确保2018年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批表
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享受对象汇总表
3.填表说明
4.2018年度享受人才津贴对象部分资格(职务)名称
5.《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9〕28号)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8日
相关***:
***1-4.docx ***5.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