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暂行办法9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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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7日发表
[2016-09-28 17:00:45]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规范参保单位依法操作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烟台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操作管理暂行办法》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龙口市辖区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均应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系统办理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申报、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单位及单位参保人员部分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及查询等社会保险业务。此举措缩短了社保业务经办时间,提高了参保单位办事效率,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建立网上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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