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国有土地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泰海征告〔2017〕22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通过海陵区政府网站发布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6月15日区政府公布了关于《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泰海征告〔2017〕7号),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7份,其中6份共有138人联名签署。意见主要集中在:
1.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住宅房屋基准价偏低。
2. 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对系统公房院落土地进行补偿。
3.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将成套住宅未封闭的阳台确认为房屋面积。
4.部分被征收人要求独门院落按独栋别墅标准评估补偿。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增加的内容:
1.对签约搬迁期限作了明确;
2.对签约奖励期限作了明确。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