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公安消防部队执法工作在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扶持下取得了质的飞跃,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怎样才能保持执法规范化建设鲜活生命力,持续提升消防部队执法公信力,增强处置灭火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战斗力是当前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只有不断理顺工作思路,调整工作节奏,创新工作方法,才能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扎扎实实稳步向前。
一、增强坚持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必要性的认识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增加,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对于国家经济、社会、治安稳定的客观需要和不断提高的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主观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能有丝毫懈怠。面对新形势,公安部党委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重点 建设任务之一,并将在完成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后,实施新的执法工作三年规划,这是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打造优秀公安队伍的迫切需要和内在要求,也是公安消防部队必须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重要任务。而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扎实的开展下去,首先必须要准确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时代意义。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消防生命力的必然要求。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核心,也是关键,更是公安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从利国、利民和推动公安消防工作长远发展进步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打基础、促全局的重大举措,作为提高公安消防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持续重视,不断推进。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总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才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当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难以预料的挑战和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方面矛盾相互碰撞、不断增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迫切需要。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增强队伍整体实力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看,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讨论”、“三访三评”、“大练兵”、“大接访”等一系列举措,公安消防部队和执法警官的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但从涉法信访投诉、个案监督、执法质量考评等方面看,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制度不落实、执法素质不高等问题还在部分地区、个别警官身上表现较为突出。为此,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公安消防部队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在更高层面上的新飞跃。
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化,公民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公正执法和高效执法期待日益强烈,执法活动逐渐处于社会监督之下。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瑕疵,都有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媒体炒作的对象,极易被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影响甚至危及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提升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保障能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工作中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只有保持清醒头脑,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提高保障水平,才能保证执法规范化建设循序渐进平稳发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级军政主官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定期听取汇报,掌握执法现状,研究解决重大执法问题,提供人财物保障,防止监督缺乏权威、人才骨干流失等问题,为执法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特别要抓好法制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作用的发挥,切实有效地推进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是要加强办案经费保障。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费保障问题,纷纷出台了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但个别地方“上增下减”、“收支挂钩”,致使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了正常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而引发执法问题发生。因此,各级要紧紧抓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利时机,拓展经费保障来源,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保障有力,稳步推进。
三是要加强警力资源保障。要通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推力”、加强部门协作的“合力”、强化群防群治的“群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潜力”等办法,缓解“警力不足”。与此同时,要更加注重执法质量建设,严把执法岗位进入关,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把具备高素质的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积极开展警官岗位执法等级考试认证工作,可尝试推行消防大队配备地方公安机关专职法制员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现有警力发挥最大人力潜能,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四是要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坚持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边使用、边调研,真正在实践中找出目前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优势与不足,加强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对在建和拟新建基层单位直接进行建造图纸改造,因地制宜的做好基层执法场所和设施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创新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用举措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在平稳提升保障水平基础上,要协调和运用好“人”与“物”两个因素的辩证关系,更加突出人本思想,狠抓队伍素质建设,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期、稳定、高效的开展下去。
一是要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防火监督干部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同时,正确的执法思想又是一个长期教育、灌输、巩固的过程,必须常抓不懈。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大走访”爱民实践、“三访三评”等一系列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教育。运用正反两面典型,积极灵活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深入的总结本单位防火监督执法中的过错、过失和案件,要敢于揭短亮丑,从错误的实例中更好的震撼、净化干部的执法思想。
二是要加强执法培训考核。防火监督干部在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前提下是否具有较高的执法素质是最能体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成果。要采取案例讲评、专题讲座、办案交流、巡回授课、网络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手段,既要提倡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的集中培训,更要强调执法过程中的实地指导。在开展执法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学习成果测试,不断增强培训考试内容的实用性与实践性,将考试与防火监督干部工作绩效有机结合,考试即考评,给干部以适当压力,提高参加培训、提升素质的主动性,避免“填鸭式”教育现象的出现。
三是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公安消防法制部门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力军,但受消防现役体制所限,担任法制员的消防大队教导员,在将主要精力放在政治工作的情况下,法制审核作用发挥的还不明显,所以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提升法制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指导办案能力,建立严格的法制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发挥其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公安法制建设的职能作用。同时,要进一步补充和强化基层法制员队伍,通过考核、选拔,将部分一线执法骨干,增设为兼职法制员,增强法制队伍整体实力,促进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四是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当前,各级消防部门对制度建设比较重视,但重“建”不重“废”,各级纷纷制定自己认为需要的制度规定,但标准不一、良莠不齐,笔者认为,上级消防法制机关要认真清理那些不适时宜、操作性不强的规章制度,整合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建设底数清、内容明,形成规范、精练、系统的消防执法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对基层防火监督干部的教育引导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执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