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广朝府公字〔2023〕1号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广朝府公字〔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大竹村1组、曾家社区3组、曾家社区5组、李家镇卫星村1组、新建村3组、两河口镇农华村1组、大尖山村5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6.5146公顷,其中:农用地6.3295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3.3740公顷、园地0.5834公顷、林地1.8519公顷、草地0.1059公顷、其他农用地0.4143公顷),建设用地0.1851公顷。具体面积详见***。
公共利益的需要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将组织曾家镇、李家镇、两河口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正常婚迁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2023年1月3日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
镇 | 组 | 耕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曾家镇 | 1 | 0.7794 | 0.2535 | 0.0284 | 曾家镇 | 3 | 0.1***9 | 曾家镇 | 5 | 0.4045 | 李家镇 | 1 | 1.9111 | 0.0940 | 李家镇 | 3 | 0.8058 | 0.0237 | 0.1059 | 0.0719 | 两河口镇 | 1 | 1.1417 | 0.0511 | 0.0465 | 两河口镇 | 5 | 1.1221 | 0.1611 | 0.0383 | 集体土地小计 | 6.3295 | 0.5834 | 0.1059 | 0.1851 | 合计 | 6.3295 | 0.5834 | 0.1059 | 0.1851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