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推出三条措施提高毕业生自主创业能力
一是加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载体建设。成立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自主创业辅导中心,并每年安排 50 万元专项资金,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实施的自主创业项目择优给予 1-5 万元的扶持。成立5家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主要是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岗位见习机会,为他们积累创业经验创造条件。
二是推出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个人或共同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公司。对申请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最低限额可降低为人民币3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2至5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还本付息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展期1次,期限为1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并由市财政全额贴息。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从事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加强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建设。在去年确定6家单位为余姚大中专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的基础上,新增了宁波云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新的余姚大中专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制订并落实相应优惠政策,规定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基地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实习生进行补助,各基地接收人事部门组织的各高校实习生,市财政对每个实习生在基地实习期间给予每个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加强实践基地管理,每年底对各基地进行工作考核,对毕业生吸纳能力强、成绩突出的基地给予2万元的奖励。现已发放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工作经费16万元。(201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