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镇杨梅村喜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渌口镇杨梅村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近日,该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成为株洲地区获此殊荣的八个村之一。
近几年来,杨梅村依托城郊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建成18亩杨梅园、500亩柑橘园、300亩水面养殖基地、10亩野鸡生产基地,集观光、采摘、体验、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杨梅山庄和天华水村,有效促进了村里特色养殖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了特种养殖、特色经济、劳务经济三大支柱产业的格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杨梅村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多项规章制度,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又体现了广大村民的意志。杨梅村率先成立共计20人的治保调解会和队员14人,义务队员20人的治安巡防队,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两年间共调解矛盾20起 ,调解成功20起,调解成功率100%。两年间,杜绝了打架斗殴事件,吸毒贩毒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村委还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群众会议等形成开展普法教育,向村民宣传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形成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同时,杨梅村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完善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序,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达到群众满意率95%以上。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我县将继续努力,加大各方投入,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民主法治工作,促进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