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住局组织联合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10月10日安徽芜湖镜湖区一餐馆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致17人死亡。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区建住局组织公安、安监、质监、药监、工商部门成立区燃气安全检查组对辖区餐饮及公共经营场所,特别是餐饮店、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进行了为期10天的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迅速成立检查小组对辖区进行排查检查。
本次检查活动共检查了餐饮等“九小行业”110余家、加气站5家、液化气供应点4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对检查中违规使用钢瓶液化气的单位或个人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0余份,下发隐患整改单30余份。
通过本次检查及宣传,安全隐患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消除,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规定,部分沿街餐饮及“九小行业”无管道天然气,现状燃料为燃煤、电力、甲醇、钢瓶液化气,但政府规定禁止使用燃煤、钢瓶液化气、甲醇,仅通过电力无法满足其需求,导致钢瓶液化气难以禁止,造成了一旦检查立即停用,检查过后恢复使用的监管难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执法管理造成了政群关系紧张,许多经营者都提出究竟应该使用何种燃料才合法合理的问题。二是个别燃气企业对员工及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检查、指导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行复查,对经营户进行耐心劝导教育,对于拒不整改,仍然违规使用钢瓶液化气的企业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