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中173地块出让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中-17-3地块;面积:59533.23平方米(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时所附的《宗地图》为准);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工业(拟用于发展商品厂房项目);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规划技术指标: 容积率:3.5≤FAR≤4.5、建筑密度:35%≤D≤60 %、绿地率:≤20%(且≥10%),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时所附的《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主导产业要求为: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项目用地范围不得引入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不得引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
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2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见***)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大良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22803262;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新悦路园区服务中心。
五、重要提醒事项
信息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符合资格的用地申请项目进行初评,如初评认为不符合准入要求的,该项目用地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
***1.顺德区商品厂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doc
***2.拟出让地块卫星图.pdf
佛山市顺德区产业招商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