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街道突出重点狠抓建筑工地源头监管
甘泉街道突出重点,狠抓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全面实行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凡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各类新、改、扩建,以及拆除违法建筑等项目,对应或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联络、督促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到街道安全办办理安全监管备案手续,填写《甘泉路街道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备案登记表》,签署《甘泉路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承诺书》。
居委会凭借承诺书,方可同意建设单位进场施工;如发现建设单位未提供承诺书已经施工的,及时告知建设单位联系对应或相关职能办公室补充备案,并及时将情况报安全办。职能办公室、事业单位、居委会各指定一名安全生产监管员,负责对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备案事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如若因未履行备案制度,导致监管失控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倒查、追究相关办、单位、居委会及其负责人责任。项目建设单位明知该制度而拒不执行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