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本网讯 近日,宜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价服[2017]14号),对宜昌市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长阳自3月13日起,将执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
长阳从2016年1月20日起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原房屋和建设用地整合为一次登记,即实行房地一体登记。新标准出台后,原来的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现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
新标准还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了收费减免优惠。为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从而减轻登记申请人的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收取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