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已开始受理个人最高可贷10万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效应。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重点引导有愿望、有能力、有项目人员成功创业,带动就业,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启动。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与往年相比,在贷款对象范围、贷款期限和额度、贴息政策等方面都有变化。中央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至目前,已审核各类贷款材料36人(次)。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将会同贷款银行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复审以及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调查,密切了解掌握动态变化。并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严格材料审核,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肃北县人社局上报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