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3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职能简述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二)负责金融产业发展的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三)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四)开展金融交流与合作;(五)统筹协调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0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0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筹事业单位0个。
纳入珠海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 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市金融工作局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一、财政拨款 | 1 | 2247.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0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 | 31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2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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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5 |
| 五、教育 | 34 |
|
四、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 | 35 | 2090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6 |
|
六、其他收入 | 8 | 9.5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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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九、医疗卫生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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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十、节能环保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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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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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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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2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3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4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5 | 157.93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6 |
|
| 18 |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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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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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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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 | 50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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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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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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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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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5 | 2256.62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2247.9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额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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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8.69 |
| 28 |
|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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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 | 2256.62 | 合计 | 58 | 2256.6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表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市金融工作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4+5 | 4 | 5 | 6=1+2-3 |
合计 |
| 2247.12 | 2247.12 | 8.67 | 2238.45 |
| |||
206 | 科学技术 |
| 2090.00 | 2090.00 |
| 2090.00 |
| ||
206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 2090.00 | 2090.00 |
| 2090.00 |
| ||
20699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 2090.00 | 2090.00 |
| 2090.00 |
| ||
217 |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157.12 | 157.12 | 8.67 | 148.45 |
| ||
21703 | 金融发展支出 |
| 80.52 | 80.52 | 8.67 | 71.85 |
| ||
2170399 | 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
| 80.52 | 80.52 | 8.67 | 71.85 |
| ||
21799 |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76.60 | 76.60 |
| 76.60 |
| ||
2179901 |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76.60 | 76.60 |
| 76.6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表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市金融工作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4+5 | 4 | 5 | 6=1+2-3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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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表四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名称: | 市金融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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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2+3+4 | 2 | 3 | 4 | ||||
合计 | 12.25 | 1.51 | 1.74 | 9.00 | |||||||
217 |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2.25 | 1.51 | 1.74 | 9.00 | ||||||
21703 | 金融发展支出 | 12.25 | 1.51 | 1.74 | 9.00 | ||||||
2170399 | 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 12.25 | 1.51 | 1.74 |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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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栏=(2+3+4)栏。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3年度收入总计2256.62万元,支出总计2247.9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56.62万元,本年支出2247.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69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2090.00万元,占93%;金融监等事务(类)157.12万元,占7%。其中科学技术(类)2090.00万元,用于2012年度企业上市奖励520万元(上市奖励对象是2012年4月1日—2013年6月30日完成上市、股改或者再融资的10家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金融落户奖励1570.00万元,奖励对象是2012年11月1日以来(根据《珠海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起算时间)在珠海市新设的、符合条件的7家金融机构。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珠海市金融工作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2.40%。
开支内容主要包括赴港澳参加会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4.20%。
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或市外单位来珠海考察等租车开支,本单位工作人员赴省内各市或本市西部地区公务活动的交通费用或补贴等。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9.00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3.46%。
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
第四部分 2013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截至2013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共456家,比年初增加233家。金融业总资产5668.37亿元(不含股权投资和新兴金融业),比2013年初增加931.93亿元,增幅19.7%。金融业增加值94.9亿元,同比增长12.0%;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5.7%,同比增加0.71个百分点。上市公司30家,境内上市公司21家,境内上市公司市值约2081.08亿元人民币,占GDP126.05%,经济证券化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直接融资86.97亿元,直接融资比例约36.45%(增量法)。全市金融工作和金融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一)地方金融政策框架进一步完善。2013年制定出台了《落实〈珠三角金改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珠府办〔2013〕21号)、《珠海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珠府办〔2013〕8号)、《珠海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实施办法》(珠金〔2013〕113号)、《珠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金融类企业目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以金融“一个规划”为统领、“两个意见”及若干政策文件为支撑的地方金融政策框架。
(二)与金融机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密切。一是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密切。2013年,我局梳理了25条横琴金融创新政策,以市政府名义分别致函“一行三会”和省政府提出支持请求。多次拜访“一行三会”及其驻粤驻珠机构,积极争取监管部门在金融机构设立和金融业务创新方面给予支持,并取得了一定突破。二是珠澳金融合作进一步密切。加强了与澳门金融管理局高层的互访,并在合作推动澳门银行在横琴设立机构以及跨境保险业务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3年12月31日,银监会批准澳门国际银行横琴代表处开业。成为第一家获准进驻内地的澳门银行机构,也是第一家获准进驻横琴的外资银行机构。三是与京沪港等境内外金融机构联系进一步密切。2013年我市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人保集团、中再集团、太平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集团、大连商品交易所、易方达基金、华融资产、工银国际、中银国际、海航集团、高瓴资本、赛领资本、IDG资本等20余家大型金融机构进行了工作接洽,加强了我市与大型金融机构的联系,为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三)金融创新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在机构创新方面。广东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阳光私募基金、第三方支付公司等一批新兴金融业态落户横琴,进一步丰富了我市的金融机构种类,进一步增强了我市金融业的服务功能。二是在业务创新方面。2013年,我国首张银联标准多币种卡在横琴新区成功发行,大横琴公司获准赴港发行15亿元人民币债券,珠海华发集团成功从香港关联公司实现跨境人民币融资资金2亿元,工银广东分行、工银亚洲、工银澳门与广东长隆集团签订了跨境银团贷款意向协议,将成为继港珠澳大桥之后的第二单跨境银团贷款案例。三是在政策创新与支持方面。银监会批准了澳门国际银行设立横琴代表处,批准了华发集团设立华发财务公司,书面支持我市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监会受理了三一集团发起组建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保监局同意在横琴注册的保险类机构可实行“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在省金融办的支持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落户横琴并顺利开业,完成了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事改企”等等。2013年11月底,广东省保监局与澳门金管局达成初步协议,将通过保险机构代理销售车险的方式,解决横琴封关以后澳门单牌车进入横琴的车辆保险问题。
(四)金融招商成绩显著。一是建立了我局、横琴新区、投资促进局、金控公司“四位一体”的金融招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人员联动和工作对接,各自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合力开展金融招商。二是金融招商政策顺利落实。2013年市政府向7家符合条件的新设金融机构兑现了金融机构落户奖1570万元。横琴新区积极协助新进金融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兑现了人才奖励政策。三是金融机构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共456家,比年初增加233家,股权投资基金、商业保理、阳光私募、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第三方支付等新兴金融业态机构增长迅猛。一批具有重要意义或有较大影响力的机构落户横琴:广东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0日正式开业,华发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开业,易方达基金、广发证券获证监会批准在横琴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农银国际、中科招商、高瓴资本、KKR、广发信德、惠正投资、太盟资本等国内外著名基金管理机构在横琴设立了基金企业。
(五)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迅速。我局推动设立了市一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已经到位。引导基金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已设立一家子基金——珠海金控通用产业投资基金。同时,发挥横琴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大力引进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我市。截至12月末,全市有股权(创业)投资企业216家,注册资金约547.1亿元。二是拓展了企业上市挂牌的新领域。在继续做好70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的同时,我局紧紧抓住“新三板”全国扩容的契机,全力做好“新三板”推介动员工作。多次举办“新三板”业务规则培训会,制作2000本《“新三板”文件汇编及解读》发放给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广泛宣传;多次召集证券公司进行座谈,动员券商积极参与“新三板”发行工作,有关各方利用“新三板”市场加快自身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在积极引导、协助企业灵活运用公司(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工具成效良好。2013年全市企业直接融资86.97亿元,其中企业债23亿元、中票19亿元、短融券11.9亿元,非公开定向发行工具20亿元,上市公司再融13.07亿元。
(六)推进责任保险试点和政策性保险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推动实施了责任保险创新试验。牵头联合安监局、环保局制定、出台了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在高栏港、金湾区组织实施。二是推动提高了政策性农房保险保障水平。2013年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100%,保障金额达15.4亿元。经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开始保额由原每年每户1万元增加至3万元,总保障额度达4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