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金殿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娱乐场所设立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 2021年 2月 23日受理 烟台金殿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 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0日:
申请人/单位: 烟台金殿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场 所 地 址:海阳市旅游度假区黄海大道与海鑫中路交汇处亲海御墅商业房1号楼
经 营 范 围: 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杨东云 | 男 | 烟台市海阳市 | 无 |
主要负责人 | 杨东云 | 男 | 烟台市海阳市 | 无 |
投资人 | 刘宏丹 | 男 | 烟台市海阳市 | 出资100%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35-3221889 0535-3222828
通讯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65100
公示机关: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 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