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坪山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份文件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区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我局修订了《坪山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坪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坪山区民办中小学“优师”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坪山区学前教育“优师”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以上4份文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7日。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局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932380;136****1839
联系地址:坪山区锦绣西路7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403A室
邮箱:lixiaoxiao@szpsq.gov.cn
特此公告。
坪山区教育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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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坪山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坪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3:坪山区民办中小学“优师”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4:坪山区学前教育“优师”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稿件
坪山区教育局关于征求坪山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份文件公众意见公告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