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4月24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贤青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荣辉、黄伟坚、殷国良、张登标、潘慧兰、康志粦出席,副区长林怡辉、区人民法院院长蒋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明、区纪委副书记蒋日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补选赵国生为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免去梁仕保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刘季娟等5名同志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卢小锋、萧晓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增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告》《增城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2019年度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广州市增城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广州市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实施方案》《关于对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林业园林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