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车辆及补贴资金发放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区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20〕36 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淄博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经县财政、环保、商务、公安、交通部门审核,我县已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719辆。截止目前,已发放淘汰车辆补贴资金1371.52万元,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和问题,请与高青县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533-695222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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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国三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明细表
高青县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1年9月18日
***:高青县国三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