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确定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为我市美沙酮口服液配制单位的通知2005年03月15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3]37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4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你公司为我市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美沙酮口服液定点配制单位。
请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美沙酮口服液定点配制单位的基本条件》做好筹备工作。筹建完成后,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配制美沙酮口服液。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8:11: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