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西湖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搜查活动
正义网武汉9月21日电(花耀兰 通讯员 杨敏 董新艳)“我想象中的搜查,本是影视剧中那种凌乱、慌忙的场景,但是今天你们文明、规范的搜查方式让我感叹。”9月17日下午,受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邀请参加职务犯罪案件搜查活动的人民监督员李绮颇有感触地说。
9月17日,东西湖区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的办公室进行依法搜查。为增加执法透明度,揭开搜查活动的神秘面纱,该院专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李绮参与全程监督。搜查前,办案人员向李绮详细解释了关于检察机关对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进行法律监督的相关规定,使李绮对室内搜查的监督程序、范围全部知晓。
下午3点,李绮和办案人员一起来到被搜查人的单位。办案人员首先出示了《搜查证》,主动亮明身份,并对该单位人员说明了阻碍搜查、妨碍执行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
在搜查过程中,李绮观察发现,检察官们对现场物品轻拿轻放,搜查后尽量恢复原貌。而对搜查中扣押的涉案款物,检察官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款物持有人一一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清单,注明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新旧程度等特征,并和见证人、持有人当场签字确认。一旁的检察技术人员则对整个搜查活动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检察官的文明执法得到了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理解,因此相关人员对搜查活动十分配合。
搜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将《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书》交付给被搜查人,并详细解释了若发现告知书上列举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等十一种情形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或本院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反映。被搜查人当场在告知书上签字,表示未发现上述十一种情形。
“自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我参与案件评查、监督评议的活动较多,参加现场监督搜查活动还是第一次。今天的搜查,让我零距离看见了检察机关规范、文明、有序的执法活动。”同时李绮也表示,这是自今年8月选任机制改革后,她作为重新宣誓就职的武汉市人民监督员,参加的第一次监督活动。
该院副检察长彭顺清介绍,今年以来,该院继续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新途径,在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回访、执法检查、执法评查等工作中均探索邀请、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搜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对消除民众对检察权运作的神秘感,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