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地块A3地块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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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地块A-3地块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2月9日至2月1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375620559@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地块A-3地块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40137.89m2,规划总建筑面积141538.13m2,本项目拟建六栋30F住宅楼(1座~6座)及十二栋4F多层住宅(B1~B12)。1座~6座首层及二层为商业裙楼,其中二层部分为住宅,3F以上均为住宅。项目设两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34500m2大气污染物:餐饮厨房:由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烟管引至所在住宅楼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机动车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地面停车位露天空旷条件容易扩散,扩散条件好,并设置地面硬地绿化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佛山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餐饮垃圾、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噪声:① 各类设施进行隔声、吸声、消声和隔振处理;② 加强项目内管理,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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