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强化措施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今年以来,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确保了全县药品市场安全稳定。一是全面开展gsp***检查。对全县46处零售药店全部进行了gsp***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加强驻店药师管理。建立了驻店药师档案,在40家零售药店(处方药店)统一制作了驻店药师离岗告知牌,对不符合条件的药师责令药店进行了及时变更。三是启用药品销售凭证。在全县所有药店启用了统一的药品销售凭证,为患者购药后的查询及投诉提供方便。四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药品合理应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五是建立药品信用档案。对农村卫生室、药店等建立监管台帐,一户一档,详细登记各户基本情况和从业行为规范等。六是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对395名乡镇监管助理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分批培训;积极推动“乡镇超市、村放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七是加大药品稽查力度。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节日药械市场、医疗机构制剂、人血白蛋白等8项专项检查活动。八是加大药品抽检力度,为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九是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大力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十是建立药品行业自律机制。将涉药单位划分为12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一个行业自律小组,教育和引导涉药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